[发明专利]一种最大量生产高十六烷值柴油的催化转化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63279.4 | 申请日: | 2010-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730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14 |
发明(设计)人: | 陈昀;许友好;张执刚;马建国;谢朝钢;董建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10G69/00 | 分类号: | C10G69/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景朝;庞立志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大量生产 十六烷值 柴油 催化 转化 方法 | ||
1.一种最大量生产高十六烷值柴油的催化转化方法,其特征在于原料油在缓和反应器中与热再生催化剂接触,反应温度420~550℃、反应压力0.10MPa~1.0MPa、催化剂与原料油的重量比1~10、反应时间为0.1~5秒、水蒸汽与原料油的重量比0.05~1.0的条件下进行反应,待生催化剂和反应油气通过旋风分离器分离,其中待生催化剂经汽提、烧焦再生后返回所述缓和反应器,反应油气经过分离得到包含汽油馏分、高十六烷值的轻柴油、占原料油15~60重%的催化蜡油的反应产物;催化蜡油进行加氢处理,生产包括石脑油、加氢柴油以及加氢蜡油的反应产物;所述加氢蜡油和汽油馏分分别进入苛刻反应器中,与催化剂接触进行催化裂化反应,产物分离后得到低烯烃的汽油产品。
2.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料油选自或包括石油烃和/或其它矿物油,其中石油烃选自减压瓦斯油、常压瓦斯油、焦化瓦斯油、脱沥青油、减压渣油、常压渣油中的一种或几种,其它矿物油为煤液化油、油砂油、页岩油中的一种或几种。
3.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蜡油为初馏点不小于350℃的馏分。
4.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蜡油氢含量不低于11.5重%。
5.按照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蜡油氢含量不低于12重%。
6.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和反应器选自提升管、等线速的流化床、等直径的流化床、上行式输送线、下行式输送线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或同一种反应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合,所述组合包括串联或/和并联,其中提升管是常规的等直径的提升管或者各种形式变径的提升管。
7.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和反应器的反应温度为430~500℃,催化剂与原料油重量比为1~8,油气停留时间为0.1~3秒。
8.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和反应器的反应温度为430~480℃,催化剂与原料油重量比为2~6。
9.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剂包括沸石、无机氧化物、粘土,以干基计,各组分分别占催化剂总重量:沸石5重%~40重%,优选10重%~30重%;无机氧化物0.5重%~50重%;粘土0重%~70重%,其中沸石选自大孔沸石,所述的大孔沸石是指由稀土Y、稀土氢Y、不同方法得到的超稳Y、高硅Y构成的这组沸石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10.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剂粒度分布为:小于40微米的颗粒占所有颗粒的体积比例低于10%,大于80微米的颗粒占所有颗粒的体积比例低于15%,其余均为40~80微米的颗粒。
11.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剂粒度分布为:小于40微米的颗粒占所有颗粒的体积比例低于5%;大于80微米的颗粒占所有颗粒的体积比例低于10%,其余均为40~80微米的颗粒。
12.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一个位置将所述原料油引入所述的缓和反应器内,或在一个以上相同或不同高度的位置将所述原料油引入所述的缓和反应器内。
13.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苛刻反应器为一种变径提升管反应器。
14.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氢蜡油作为原料进入苛刻反应器中第一反应区进行催化裂化反应,所述汽油馏分进入所述苛刻反应器的第一反应区或/和第二反应区。
15.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缓和反应器出来的催化蜡油和汽油馏分如果均进入所述苛刻反应器的第一反应区,可以在一个位置将所述汽油和催化蜡油引入第一反应区内,或在一个以上相同或不同高度的位置将所述汽油和催化蜡油引入第一反应区内。
16.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苛刻反应器的第一反应区的主要操作条件如下:反应温度为480~600℃,反应压力为130~450kPa,催化剂与原料的重量比为0.5~25∶1,预提升介质与原料的重量比为0.01~2∶1,原料在第一反应区内与催化剂的接触时间为0.01~3秒。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未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263279.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