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81862.8 | 申请日: | 2010-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277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9 |
发明(设计)人: | 陈小龙;张岷;余小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洲九方工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1B13/04 | 分类号: | B61B1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吴贵明 |
地址: | 412001***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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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悬挂 单轨 交通 系统 | ||
1.一种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包括:轨道梁、支撑所述轨道梁的立柱、设置在所述轨道梁上的转向架构架(4)、悬挂于所述转向架构架(4)下方的车厢(2)、设置在所述转向架构架(4)上的驱动轮(6)和导向轮(7),其特征在于,
所述轨道梁为工形梁(1),所述工形梁(1)包括间隔设置的上翼板(11)和下翼板(15),所述上翼板(11)和所述下翼板(15)平行,或所述上翼板(11)和所述下翼板(15)形成一定夹角但不相交,所述上翼板(11)和所述下翼板(15)之间连接有腹板(13),
其中,所述下翼板(15)为所述驱动轮(6)提供滚动轨道;所述腹板(13)为所述导向轮(7)提供滚动轨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腹板(13)位于所述上翼板(11)和所述下翼板(15)的中线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形梁(1)为标准的工字钢或H型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架构架(4)为顶部设有开口的“口”字形结构,所述开口的空隙小于所述下翼板(15)的宽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架构架(4)两边设有侧板(41),所述驱动轮(6)安装在所述侧板(41)上并位于所述开口的下方,所述驱动轮(6)的转轴与所述腹板(13)垂直,所述驱动轮(6)的下缘与所述下翼板(15)的上表面接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电力传输系统和通讯系统,设置在所述腹板(13)或所述上翼板(15)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向架构架(4)的数目为多个,所述多个转向架构架(4)之间通过连接件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为牵引杆(5)。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为倒“L”形或“Y”形或龙门式立柱。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厢(2)通过销轴(3)悬挂于所述转向架构架(4)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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