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模组的固定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94272.9 | 申请日: | 2010-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36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1 |
发明(设计)人: | 朱炳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K7/14 | 分类号: | H05K7/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刘芳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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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模组 固定 结构 | ||
1.一种电子模组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壳体,具有彼此相对的一第一侧壁与一第二侧壁与一底板;
一第一凸起,连接于该第一侧壁;
一第二凸起,连接于该第二侧壁,其中该第一凸起与该第二凸起位于同一平面,且该第一凸起在该第二侧壁的投影位置与该第二凸起的位置相错位;以及
多个第一支撑部,连接于该底板,且位于该第一侧壁与该第二侧壁之间,其中各第一支撑部具有一第一支撑面,且这些第一支撑面位于同一平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模组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一第三凸起,连接于该第一侧壁;
一第四凸起,连接于该第二侧壁,其中该第三凸起与该第四凸起位于与该第一凸起相异的同一平面,且该第三凸起在该第二侧壁的投影位置与该第四凸起的位置相错位;以及
多个第二支撑部,连接于该底板,且位于该第一侧壁与该第二侧壁之间,其中各第二支撑部具有一第二支撑面,且这些第二支撑面位于与这些第一支撑面相异的同一平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模组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第三凸起相对该底板的高度小于该第一凸起相对该底板的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模组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其中部分的这些第一支撑部连接于该第一侧壁,部分的这些第一支撑部连接于该第二侧壁,且这些第二支撑部分别连接于这些第一支撑部的内侧。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模组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第一侧壁与该第二侧壁相隔一第一距离,且该第一距离与一第一电子模组的宽度相符,而连接于该第一侧壁的第一支撑部与连接于该第二侧壁的第一支撑部相隔一第二距离,且该第二距离与一第二电子模组的宽度相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模组的固定结构,其特征在于,其中该第一电子模组与该第二电子模组为蓝牙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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