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防撞监控系统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301386.1 | 申请日: | 2010-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456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10 |
发明(设计)人: | 李后贤;李章荣;罗治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T7/12 | 分类号: | B60T7/12;B60R11/04;B60Q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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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监控 系统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监控系统及方法,特别是关于一种车辆防撞监控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据调查,大多数车辆碰撞的意外是起因于驾驶人的注意力不够集中,在这些追撞意外里,有近一半的驾驶在事故发生时甚至完全来不及踩踏刹车。若为汽车间的碰撞事故,车内驾驶人或乘客尚能够通过车体的保护降低意外所带来的伤害。然而,若车祸波及路人,车外行人往往因为没有任何的保护工具,而可能因驾驶人一时闪失,造成严重伤亡。在此类车辆与行人间的车祸意外发生时,车速又被认定为影响车祸死伤的最主要因素。在车辆时速50公里下所发生的意外撞击事故,行人的死亡率比时速25公里时高出85%以上。
传统的车辆监控系统仅仅只有执行影像画面保存的录像动作,或单纯以摄取的影像进行分析来判断车辆周围状况。然而,执行影像画面的录像无法主动得知车辆周围状况,同时以影像来分析车辆周围状况的误判率比较高。在碰撞或撞击事件发生之前,传统的车辆监控系统无法主动提醒驾驶人采取对应的避险措施,也无法主动介入操控系统进行相关的避险措施,即便进行了影像分析,其分析结果也无法让车内乘客得到百分之百的安全保障。
发明内容
鉴于以上内容,有必要提供一种车辆防撞监控系统,能够通过3D影像侦测技术测定车辆与行人距离,达到降低交通意外事故发生率之目的。
此外,还有必要提供一种车辆防撞监控方法,能够通过3D影像侦测技术测定车辆与行人距离,达到降低交通意外事故发生率之目的。
一种车辆防撞监控系统,安装并运行于车辆中,该车辆包括摄影机、警示灯、发声装置以及刹车装置。该车辆防撞监控系统包括:样本建立模块,用于根据摄影机预先搜集的被摄物体资料建立一个3D资料样本;影像获取模块,用于控制摄影机持续对车辆前方场景范围内摄取包含有场景画面信息以及被摄物体景深信息的场景影像;影像分析模块,用于将场景影像与3D资料样本进行比较分析,根据场景画面信息判断车辆前方场景范围内是否侦测到被摄物体,以及根据景深信息判断被摄物体与车辆之间的距离是否小于安全车距;警示模块,用于当被摄物体与车辆之间的距离小于安全车距时,控制警示灯亮起并控制发声装置发出警告信息提醒驾驶人员采取相关避险措施,以及判断驾驶人员是否采取相关避险措施;车辆控制模块,用于当驾驶人员没有采取相关避险措施时,控制刹车装置自动启动刹车机制来降低车速、或者紧急刹车让车辆停止。
一种车辆防撞监控方法,应用于车辆中,该车辆包括摄影机、警示灯、发声装置以及刹车装置。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根据摄影机预先搜集的被摄物体资料建立一个3D资料样本;控制摄影机持续对车辆前方场景范围内摄取包含有场景画面信息以及被摄物体景深信息的场景影像;将场景影像与3D资料样本进行比较分析;根据场景画面信息判断车辆前方场景范围内是否侦测到被摄物体;当车辆前方场景范围内侦测到被摄物体时,根据景深信息判断被摄物体与车辆之间的距离是否小于安全车距;当被摄物体与车辆之间的距离小于安全车距时,控制警示灯亮起并控制发声装置发出警告信息提醒驾驶人员采取相关避险措施;判断驾驶人员是否采取相关避险措施;当驾驶人员没有采取相关避险措施时,控制刹车装置自动启动刹车机制来降低车速、或者紧急刹车让车辆停止。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发明所述的车辆防撞监控系统及方法通过结合TOF摄影机,取得车辆周边含有Z方向景深信息的场景影像,并预先建立的3D资料样本进行比较分析,针对被摄物体与车辆之距离进行测定,在必要情况下自动采取刹车措施,降低车速或者控制车辆停下,达到降低交通事故意外发生率与避免车辆对行人造成伤害之目的。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车辆防撞监控系统较佳实施例的架构图。
图2是本发明车辆防撞监控方法较佳实施例的流程图。
图3是车辆内的TOF摄影机摄取车辆前方场景影像范围内人体影像的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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