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废气后处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010551910.0 | 申请日: | 2010-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619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8 |
发明(设计)人: | P·鲍尔;M·奥恩塞尔;R·鲍尔;B·谢林;T·霍尔斯特;G·霍格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9/00 | 分类号: | F01N9/00;F01N11/00;F01N3/20;H05B1/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曹若;汲长志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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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废气 处理 装置 | ||
1.汽车废气后处理装置(1),具有带有多个加热元件(5,6,7)的加热装置(2)和配属于加热装置(2)的控制仪(9),其中加热元件(5,6,7)配属有共同的第一开关(10)和各自第二开关(32,33,34),并且加热元件(5,6,7)可以借助于第一开关(10)共同地,和借助于第二开关(32,33,34)单个地转换,其特征在于:第一开关(10)布置成与控制仪(9)分开,并可以由它来触发。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气后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控制仪(9)里设有第二开关(32,33,34)的至少一个部分,或者也布置成与控制仪(9)分开并可以由其触发。
3.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废气后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加热元件(5,6,7)和直流电源的正极(17)之间设计有第一开关(10)。
4.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废气后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二开关(32,33,35)设计在加热元件(5,6,7)和负极(21)之间,或者在第一开关(10)和加热元件(5,6,7)之间。
5.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废气后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开关(10)和/或第二开关(32,33,34)是继电器或者电子组件。
6.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废气后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开关(10)和/或第二开关(32,33,34)的至少一个部分和/或加热元件(5,6,7)的至少一个部分配属有诊断装置。
7.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废气后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诊断装置连接于控制仪(9)上,或者由它构成。
8.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废气后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控制仪(9)设计用于,在出现故障时触发第一开关(10)用于断开加热元件(5,6,7)。
9.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废气后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控制仪(9)连接于与加热装置(2)同样的电源上,或者分开的电源上。
10.按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废气后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电源和控制仪(9)和/或加热元件(5,6,7)之间设有过电压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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