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执行器有效
申请号: | 201010599966.3 | 申请日: | 2010-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923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1 |
发明(设计)人: | 猿渡亮;成田浩昭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山武 |
主分类号: | F16K31/04 | 分类号: | F16K31/04;F16K3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伟;王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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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执行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过调整阀、风门(damper)等控制对象的开度来进行流量控制的电动执行器。
背景技术
一直以来,在空调设备中,以设置于其冷温水配管的阀、对通过管道内而供给空调区域的调节空气的风量进行加减控制的风门等作为控制对象,为了对该控制对象的开度进行调整而使用电动执行器。
这种通常的电动执行器,作为动作电源而供给交流电源,因此在电动执行器的内部具有交流电机作为驱动电机,根据来自空调用控制器的控制指令,进行使控制对象的实际开度与设定开度一致的控制动作。在这样的以交流电源进行动作的电动执行器中,如果供给的交流电源发生停电,则被控制开度的控制对象保持停电前的动作开度,而不能够进行适当的开度控制。
于是,存在下述类型的电动执行器的提案:在供给电动执行器的交流电源停电时,强制进行规定开度(例如全闭)的动作,在交流电源再次回到通电状态之前,维持该规定开度。以下,称该类型的电动执行器为带紧急截断功能的电动执行器。
现在,作为带紧急截断功能的电动执行器具体提出有两种类型的方案,一类是弹簧复位型,另一类被称为二次电源驱动型。
(弹簧复位型电动执行器)
弹簧复位型电动执行器,搭载有复位弹簧,其对电动执行器的驱动轴施加维持全闭状态的力,在供给交流电源的情况下,使驱动电机抵抗该复位弹簧所施加的力而驱动,以调整控制对象的开度,在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利用复位弹簧所施加的力强制性地使控制对象的开度成为规定开度(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二次电源驱动型电动执行器)
另一方面,二次电源驱动型电动执行器,使电动执行器的驱动电源为直流电机,并且另外搭载有由二次电池、双电层电容器等构成的二次电源(直流电源),在被供给交流电源时,将该交流电源变换为直流,驱动直流电机以调整控制对象的开度,在发生停电的情况下,以二次电源作为动作电源,利用二次电源(直流电源)驱动直流电机,强制性地使控制对象的开度成为规定开度(例如参照专利文献2)。
对这样的两类带紧急截断功能的电动执行器进行比较,弹簧复位型电动执行器中,复位弹簧所施加的力作为对于通常时期的电机驱动的阻力进行动作,因此为了抵抗该阻力,作为驱动电机必须使用转矩大的电机,存在导致电动执行器的大型化、重量大、成本增加的问题。
与此相对,二次电源驱动型电动执行器不具有弹簧复位型电动执行器的问题,而且,近年来作为二次电源的二次电池、双电层电容器的容量也得到改善,变得越为有利。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2-174269号公报
专利文献2:日本特开2008-89109号公报
但是,在现有的电动执行器中,具有紧急截断功能的电动执行器和不具有紧急截断功能的电动执行器(通常的电动执行器)的构造大为不同,因此,制造商需要制造两种电动执行器。
此外,使用通常的电动执行器的用户之后希望该电动执行器具有紧急截断功能时,不得不大幅改造已有的电动执行器,或者另外购入带紧急截断功能的电动执行器以替换已有的电动执行器,耗费成本以及改造、替换的工时。
例如,在将通常的电动执行器改造为二次电源驱动型的电动执行器时,因为通常的电动执行器的驱动电机使用交流电机,所以需要进行该交流电机向直流电机的替换、控制基板的变更、具有紧急截断功能的模块的添加。此外,替换下来的部件需要报废。这样,在将通常的电动执行器改造为二次电源驱动型的电动执行器时,改造所需的成本和工时过大。
发明内容
本发明正是为了解决该课题而提出,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为相同结构,并且作为通常的电动执行器和具有紧急截断功能的电动执行器均能够使用的电动执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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