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依消费者与店家互动历史信息进行协同行销的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602269.9 | 申请日: | 2010-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677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23 |
发明(设计)人: | 裘以嘉;何淨慧;李承翰;林于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陈小雯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消费者 店家 互动 历史 信息 进行 协同 行销 方法 系统 | ||
1.一种依消费者与店家互动历史信息进行个人化跨业协同行销的系统,包括:
一协同行销平台,用以登录多个跨行业别店家的多个行销信息以及用以显示由这些行销信息所组合而成的至少一优惠组合信息,
其中该协同行销平台包括一数据交换接口、一远端服务器以及一消费者记录单元,该数据交换接口用以读取一消费者的基本数据,并通过一网络连接该远端服务器,该远端服务器用以确认该消费者的基本数据,并记录该消费者最新一笔的互动信息于该消费者记录单元中以更新一消费者与店家互动历史信息,
该协同行销平台根据该互动历史信息媒合至少一优惠组合信息,以供该消费者选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消费者以一电子卡存储该消费者的基本数据,以供该数据交换接口读取。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还包括一分析模块,连接该远端服务器,该分析模块至少根据该消费者的互动信息及曾经使用过的优惠组合信息,分析该消费者的属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还包括一行销信息管理单元,连接该远端服务器,该行销信息管理单元用以设定或更新这些行销信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该优惠组合信息由该多个跨行业别店家的行销信息所组成。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这些行销信息包含商品信息或优惠折扣信息。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消费者与店家互动历史信息为一消费者个人或/和其他消费者与这些跨业店家之间的消费信息。
8.一种利用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依消费者与店家互动历史信息进行个人化跨业协同行销的方法,包括:
在一推销点上建立一协同行销平台,该推销点以一周围区域中多个跨行业别店家的贩卖点所推出的行销信息为推销的对象,而该协同行销平台用以登录各该贩卖点所欲推销的一行销信息以及用以显示由这些行销信息所组合而成的至少一优惠组合信息,
其中该协同行销平台包括一数据交换接口、一远端服务器以及一消费者记录单元,该数据交换接口用以读取一消费者的基本数据,并通过一网络连接该远端服务器,该远端服务器用以确认该消费者的基本数据,并记录该消费者最新一笔的互动信息于该消费者记录单元中以更新一消费者与店家互动历史信息;以及
该协同行销平台根据该互动历史信息媒合至少一优惠组合信息,以供该消费者选择。
9.一种利用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依消费者与店家互动历史信息进行个人化跨业协同行销的方法,包括:
在多个跨行业别店家的贩卖点上建立一协同行销平台,该协同行销平台用以登录各该贩卖点所欲推出的一行销信息以及用以显示由这些行销信息所组合而成的至少一优惠组合信息,
其中这些协同行销平台包括多个数据交换接口、一远端服务器以及一消费者记录单元,这些数据交换接口用以读取一消费者的基本数据,并通过一网络连接该远端服务器,该远端服务器用以确认该消费者的基本数据,并记录该消费者最新一笔的互动信息于该消费者记录单元中以更新一消费者与店家互动历史信息;以及
该协同行销平台根据该互动历史信息媒合至少一优惠组合信息,以供该消费者选择。
10.一种利用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依消费者与店家互动历史信息进行个人化跨业协同行销的方法,包括:
建立一协同行销平台,该协同行销平台用以登录多个跨行业别店家所欲推出的多个行销信息以及用以显示由这些行销信息所组合而成的至少一优惠组合信息;
读取一消费者的基本数据;
确认该消费者的基本数据,并记录该消费者最新一笔的互动信息于该消费者记录单元中以更新一消费者与店家互动历史信息;以及
该协同行销平台根据该消费者与店家互动历史信息媒合至少一优惠组合信息,以供该消费者选择。
11.如权利要求8、9或10所述的方法,其中当该消费者所选择的该优惠组合信息为使用率高的优惠组合信息时,在该消费者下一次互动时,该协同行销平台优先媒合该使用率高的优惠组合信息。
12.如权利要求8、9或10所述的方法,其中当该消费者所选择的该优惠组合信息为曾经使用过的优惠组合信息时,在该消费者下一次互动时,该协同行销平台优先媒合该曾经使用过的优惠组合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未经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602269.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