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割草机无效
申请号: | 201010612493.6 | 申请日: | 2010-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384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发明(设计)人: | 赵凤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67/00 | 分类号: | A01D67/00;G05D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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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15123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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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割草机 | ||
1.一种割草机,包括外壳和位于所述外壳内部的内壳;位于所述外壳与所述内壳之间的碰撞探测系统;所述碰撞探测系统包括可与所述外壳产生相对运动的摆动装置、用于侦测所述相对运动并产生信号的传感装置、接收所述信号并控制所述割草机行走方式的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装置包括具有圆弧面边缘的摆动盘和位于所述内壳上的限位件,所述摆动盘支撑于所述限位件上,所述限位件具有圆弧凹槽以容纳所述摆动盘的边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盘上方的外壳到所述摆动盘的距离与所述摆动盘的直径之比在0.8至1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摆动装置包括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的摆动杆,所述摆动盘位于所述第一端与所述第二端之间且垂直于所述摆动杆。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与所述摆动杆的所述第一端之间设有弹性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通过螺栓与所述外壳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上设有环形凹槽,所述摆动盘的边缘与所述限位件接触的位置与所述环形凹槽对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包括位于所述外壳与所述摆动杆之间的第一弹性件,以及固定于所述内壳上的第二弹性件,所述第二弹性件与所述限位件之间形成容纳所述摆动盘的容纳空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弹性件通过螺栓与所述摆动杆的第一端连接,所述第二弹性件的中央设有开孔以容所述摆动杆穿过。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装置包括霍尔效应传感器,所述内壳上设有与所述霍尔效应传感器电性连接的电路板,所述摆动装置上设有磁铁。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磁铁的单向最大摆动行程不大于1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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