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防暴擒匪自抱钳无效
申请号: | 201020237441.0 | 申请日: | 2010-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159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9 |
发明(设计)人: | 岳小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岳小利 |
主分类号: | F41B15/00 | 分类号: | F41B15/00 |
代理公司: | 宝鸡市新发明专利事务所 61106 | 代理人: | 席树文;宋秀珍 |
地址: | 721001 陕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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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暴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暴擒匪自抱钳。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繁荣,突发事件越来越多,尤其是最近学校一类场所易恶性伤害事件,现有的保安用具不能完全满足使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防暴擒匪自抱钳,连杆受力时自动将钳齿抱合,可在与歹徒较量时将其手臂、腿脚或凶器绑住,给抓捕歹徒创造机会。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防暴擒匪自抱钳,具有外管,所述外管前端安装一对钳齿,外管内置有腔体,腔体前端设有触动装置,腔体后端设有与钳齿相铰接的钳口伸拉装置,钳口伸拉装置前端设有锁止装置。
所述钳齿由钳齿连杆和连杆组成,所述钳齿连杆中部交叉后通过销轴I铰接于外管上,钳齿连杆后端与连杆前端铰接,连杆后端交叉后通过销轴II铰接于钳口伸拉装置上。
所述触动装置由弹簧I和装置体I组成,装置体I制有空腔且其后端呈凸起的三角状,所述弹簧I一端固定在空腔前端,其另一端固定在所述销轴I上。
所述钳口伸拉装置由弹簧II和装置体II组成,所述装置体II置于腔体后端,所述弹簧II缠绕在装置体II上且其一端固定在腔体内壁上,其另一端固定在装置体II后端,所述装置体II前端呈凹三角状并与装置体I后端凸起的三角状相对应。
所述长管后端设有手柄。
所述钳齿为两个或四个。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结构简单,成本低兼,且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
防暴擒匪自抱钳,具有外管1,外管1前端安装一对钳齿8,钳齿8为两个或四个,外管1内置有腔体16,腔体16前端设有触动装置7,腔体16后端设有与钳齿8相铰接的钳口伸拉装置18,钳口伸拉装置18前端设有锁止装置10。钳齿8由钳齿连杆13和连杆14组成,所述钳齿连杆13中部交叉后通过销轴I 6铰接于外管1上,钳齿连杆13后端与连杆14前端铰接,连杆14后端交叉后通过销轴II 5铰接于钳口伸拉装置18上。触动装置7由弹簧I 9和装置体I 15组成,装置体I 15制有空腔11且其后端呈凸起的三角状,弹簧I 9一端固定在空腔11前端,其另一端固定在所述销轴I 6上。钳口伸拉装置18由弹簧II 2和装置体II 17组成,所述装置体II 17置于腔体16后端,所述弹簧II 2缠绕在装置体II 17上且其一端固定在腔体16内壁3上,其另一端固定在装置体II 17后端,所述装置体II 17前端呈凹三角状并与装置体I 15后端凸起的三角状相对应。长管1后端设有手柄12。
平时不用时,锁止装置10将外管1和钳口伸拉装置18锁定在一起,弹簧II 2压缩,钳齿8张开。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安保人员可拿本装置与歹徒作对抗,并用装置前端的钳齿8所形成的钳口对着歹徒的手臂、腿脚或手中凶器做推挡,当钳口内的触动装置7受力向后移动到达解锁位置时,锁止装置10解锁将外管1与钳口伸拉装置18脱开,此时钳口伸拉装置18在弹簧II 2的作用下向后快速移动,连杆14亦向后移动,从而带动钳齿8做闭合动作,将歹徒的手臂、腿脚或凶器夹紧,使歹徒失去自由或凶器,为抓捕歹徒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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