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防暴抓捕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15638.6 | 申请日: | 2010-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281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1 |
发明(设计)人: | 陈有庄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有庄 |
主分类号: | F41B15/00 | 分类号: | F41B15/00 |
代理公司: | 宁波天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3207 | 代理人: | 张莉华 |
地址: | 315491 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历***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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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暴 抓捕 | ||
1.一种防暴抓捕器,包括抓捕头、伸缩杆和自锁装置,其特征在于:抓捕头由弧形爪(1)与滑轨(2)滑动连接,及通过连杆(4)将弧形爪与固定架(6)转动连接组成;伸缩杆包括活动杆(7)、套管(9)、弹簧座(17)、弹簧(29),滑轨(2)焊接在活动杆(7)上,固定架(6)焊接在套管(9)顶端滑套(8)上,弹簧(29)的一端套在固定在套管末端的弹簧座(17)上;自锁装置的底座(21)焊接在套管的外壁上,拉杆(24)穿过释放钮(10)、弹簧帽(23)、内弹簧(25),拉杆固定在销头(26)上,释放钮(10)与拉杆(24)活动连接,弹簧帽(23)与底座(21)用螺纹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暴抓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29)的另一端套顶头(28)上,顶头和活动杆(7)末端的堵头(27)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暴抓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爪(1)的前端为球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暴抓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释放钮(10)与滑轨(2)距离大于80c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暴抓捕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头(26)与活动杆(7)上的销孔(7-1)配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暴抓捕器,其特征在于:使用时,伸缩杆末端还连接有持杆(13),持杆的顶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头(12),连接头与弹簧座(11)螺纹连接,防滑手柄(14)固定在持杆的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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