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防暴抓捕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15638.6 | 申请日: | 2010-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281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11 |
发明(设计)人: | 陈有庄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有庄 |
主分类号: | F41B15/00 | 分类号: | F41B15/00 |
代理公司: | 宁波天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3207 | 代理人: | 张莉华 |
地址: | 315491 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历***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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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暴 抓捕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暴器材,特别是一种与被抓捕人避免身体直接接触的防暴抓捕器。
背景技术
在警用及安保装备中,常用警棍、手枪、手铐、防暴盾牌等,但是通常枪支使用受限,手铐只能在制服不法份子后使用,对抓捕作用不大,警察和保安在对抗打架闹事、武力抢劫等不法份子,尤其是持刀份子时,还是需要近身搏斗,危险性大,因此出现警察和保安在执行抓捕时,反而被不法份子刺伤甚至牺牲的事情。
专利号200920004906.5“军警抓捕套”,使用了类似线扎的工作方式,需要将抓捕套套在被抓捕人身上后拉紧,将其制服。
专利号200602113104.4“远距离防暴抓捕器”,由锁体、固定卡爪、转动卡爪和伸缩杆组成,用于捕捉被抓捕人的手腕或脚腕。
上述抓捕器存在不足之处:通常与不法份子对峙时,很难有机会套在其身上或四肢,实施抓捕,实用性不好;而且一旦抓捕失败,抓捕器也难以迅速解开。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一种防暴抓捕器,能在保持使用者和不法份子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对其实施抓捕,避免与其近身搏斗;而且若抓捕失败,能快速复位,再次实施抓捕;抓捕过程中,抓捕器不会对被抓捕人造成人身伤害。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防暴抓捕器,包括抓捕头、伸缩杆和自锁装置,抓捕头由弧形爪与滑轨滑动连接,及通过连杆将弧形爪与固定架转动连接组成;伸缩杆包括活动杆、套管、弹簧座、弹簧,滑轨焊接在活动杆上,固定架焊接在套管顶端滑套上,弹簧的一端套在固定在套管末端的弹簧座上;自锁装置的底座焊接在套管的外壁上,拉杆穿过释放钮、弹簧帽、内弹簧,拉杆固定在销头上,释放钮与拉杆活动连接,弹簧帽与底座用螺纹连接。
所述弹簧的另一端套顶头上,顶头和活动杆末端的堵头配合。
所述弧形爪的前端为球面。
所述释放钮与滑轨距离大于80cm。
所述销头与活动杆上的销孔配合。
使用时,伸缩杆末端还连接有持杆,持杆的顶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头,连接头与弹簧座螺纹连接,防滑手柄固定在持杆的末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1、当滑轨顶住被抓捕人,弧形爪立刻收拢并锁死,操作方便,实用性好;
2、使用者和被抓捕人保持了安全距离,避免与其近身搏斗,保障使用者安全;
3、将释放钮拉起,弧形爪立刻张开,可以重复使用,克服现有抓捕器只能有效使用一次的问题;
4、释放钮为拉起式,可以防止释放钮被砸到而自动张开;
5、弧形爪不对被抓捕人造成人身伤害。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图2、弧形爪收拢时结构图。
图3、图1中A-A剖视图。(弧形爪张开状态)
图4、图2中B-B剖视图。(弧形爪收拢状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所示,滑轨2上有对称的两道滑槽2-1,弧形爪1的一端用滑动销3连接在滑轨2上,弧形爪1上焊接有连杆4,连杆4用铆钉5连接在固定架6的一端,固定架6的另一端焊接在滑套8的外壁上,滑套8固定在套管9顶端;滑轨2焊接在活动杆7顶端,活动杆7穿过滑套8,安装在套管9内。
如图3所示,套管9的末端与弹簧座11固定连接,弹簧29的一端套在弹簧座11上,另一端与顶头28固定连接,活动杆7末端与堵头27固定连接,堵头和顶头28配合,顶头28在弹簧29作用下将活动杆向前推,使弧形爪1张开。
如图1、3所示,持杆13的顶端固定连接有连接头12,连接头12与弹簧座11螺纹连接,将持杆连接在套管9上,持杆13的尾端固定有防滑手柄14。
自锁装置的底座21焊接在套管9的外壁上,拉杆24为一铆钉,穿过释放钮10、弹簧帽23、内弹簧25,和销头26连接,拉杆24顶端被墩粗,释放钮与拉杆活动连接,销头26与活动杆上的销孔7-1配合,弹簧帽23与底座21螺纹连接,并用锁紧螺母22锁紧。
如图1所示,当滑轨2顶住被抓捕人,活动杆7缩入套管,弧形爪1向内收拢,当活动杆上的销孔7-1位于销头26下方时,在内弹簧25推力下,销头26进入销孔7-1,将活动杆和弧形爪锁死。
向上拉起释放钮10,销头26退出销孔7-1,内弹簧25被压紧,在弹簧29推动下,活动杆7迅速伸出,使弧形爪1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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