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砧板无效
申请号: | 201020519861.8 | 申请日: | 2010-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594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16 |
发明(设计)人: | 徐彩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A47J47/00 | 分类号: | A47J47/00 |
代理公司: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33107 | 代理人: | 张智平;陆永强 |
地址: | 318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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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砧板 | ||
1.一种砧板,其特征在于,该砧板包括固定框(1)和由若干竹片连接形成具有水平面(23)的竹板(2),所述的竹板(2)边沿与固定框(1)内侧固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板(2)的边沿具有向外突出的凸缘(21),所述的固定框(1)内侧上对应的设有凹槽(11),所述的凸缘(21)卡接在凹槽(11)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板(2)的凸缘(21)上开设有若干个定位孔(22),所述的固定框(1)上具有能与若干定位孔(22)配合的定位柱(12),所述的定位柱(12)固设在凹槽(11)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位孔(22)贯穿凸缘(21)两侧面,所述的定位柱(12)伸入凸缘(21)的定位孔(22)内并连接到凸缘(21)另一侧的固定框(1)上。
5.根据权利要求2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框(1)呈块状,所述的固定框(1)具有水平的上表面(13)和下表面(14),所述的上表面(13)上开设有用于容纳竹板(2)的容纳腔(15),所述的竹板(2)设置在容纳腔(15)内,且竹板(2)顶部的水平面(23)与上述的固定框(1)的上表面(13)平齐。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凹槽(11)位于容纳腔(15)侧向并与容纳腔(15)相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框(1)由塑料制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框(1)由塑料直接注塑成型在竹板(2)上。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竹板(2)由若干竹片通过胶水粘结而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两块竹片之间设有竹栓,所述的竹板(2)通过竹栓销接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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