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前雾灯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70397.2 | 申请日: | 2010-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919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8 |
发明(设计)人: | 裴文炳;陈文强;由毅;李书福;杨健;赵福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14/04;F21V31/00;F21W101/10 |
代理公司: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33107 | 代理人: | 张智平 |
地址: | 317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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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雾灯 | ||
1.一种汽车前雾灯,包括壳体(1)和与壳体(1)铰接的反射镜(2),所述的壳体(1)内固连有灯泡,其特征在于,该汽车前雾灯还包括一根调节螺栓(3),所述的调节螺栓(3)的内端与所述的反射镜(2)侧部螺纹连接,调节螺栓(3)的外端穿出壳体(1)并连接有可转动的调节手柄(4),所述的调节手柄(4)固定于壳体(1)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前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调节手柄(4)包括调节杆(4a)和握手部(4b),所述的调节杆(4a)呈杆状且调节杆(4a)的一端与握手部(4b)连成一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前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调节螺栓(3)的外端固连有齿轮一(5),所述的调节杆(4a)远离握手部(4b)的端部固连有与齿轮一(5)啮合的齿轮二(6)。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前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齿轮一(5)和齿轮二(6)均为斜齿轮,且当齿轮一(5)啮合齿轮二(6)时使调节杆(4a)的轴线垂直于调节螺栓(3)的轴线。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汽车前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壳体(1)上固定有遮盖调节螺栓(3)的外端与调节杆(4a)的端部连接处的护盖(7),所述的护盖(7)与调节杆(4a)之间设有能使调节杆(4a)限位的限位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前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结构包括护盖(7)边沿具有的卡口和调节杆(4a)具有的环形凹槽(4a1),所述的卡口嵌于环形凹槽(4a1)内。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前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握手部(4b)呈三角形块状。
8.根据权利要求2或7所述的汽车前雾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握手部(4b)的边沿具有防滑纹路(4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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