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照明装置与其所使用的充电器无效
申请号: | 201020675464.X | 申请日: | 2010-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193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26 |
发明(设计)人: | 吴嘉豪;林文翔;林贞秀 | 申请(专利权)人: | 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M1/22;H02J7/02;F21S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陈小雯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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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与其 使用 充电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明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利用充电器与移动电话搭配组成的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发达,各种电子产品因应而生,可携式电子产品,例如移动电话,更是随处可见人手一机。移动电话的充电器可对移动电话内部的二次电池进行充电或是提供电力给移动电话使用。充电器是移动电话的基本配备,但充电结束后,充电器就呈空摆状态,无法作为他用。
此外,为了维持充足的阅读照明,室内往往在桌上必备台灯,但此台灯也仅在使用者有需要时才开启,因此在大多数时间中,台灯往往都处于闲置状态。闲置的台灯会占据一个插座与空间。若房间中的插座不足,使用者在需要使用插座充电时必须先拔除台灯的插头,才能进行充电。或者,需要拔除充电器的插座才能空出插座给台灯或其他电器用品使用,相当不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照明装置与其所使用的充电器,其充电器可以结合移动电话做为照明装置使用。充电器具有支撑机构与本体电连接移动电话以作为照明光源使用。充电器具有可同时传递数字信号与电源的连接元件,因此使用者可以经由调整充电器上的调整元件来调整移动电话的亮度。
为达上述目目的地,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照明装置与其所使用的充电器,其中照明装置由一移动电话与一充电器所组成。充电器包括一本体与一支撑机构,其中本体上设置有一调整元件,支撑机构则连接于本体,其中支撑机构的一端设有一连接元件,连接元件用于电连接至该移动电话。其中,充电器经由连接元件提供电源至移动电话与根据调整元件的设定输出一亮度调整信号至移动电话以调整移动电话的一背光模块的亮度。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上述充电器还包括一充电电路、一驱动电路与交流对直流转换器。充电电路耦接至连接元件,用以提供电源以对该移动电话充电。驱动电路耦接至调整元件,用以提供电源至移动电话的背光模块。交流对直流转换器耦接于充电电路与驱动电路。其中,调整元件用以控制驱动电路的供电状态,驱动电路的供电功率大于充电电路的供电功率,其中连接元件为一连接器或是无线充电模块。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其中上述本体具有台灯底座或夹置件,上述连接元件为连接器或是无线充电模块。上述支撑机构可以包括一第一支撑架与一第二支撑架,其中第二支撑架的尺寸小于第一支撑架的尺寸以选择性地折叠于第一支撑架的内侧中。上述支撑机构也可以是可挠性管件。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其中上述固定件具有延伸部,而本体具有锁固部。
基于上述,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其结合移动电路与充电器来作为照明装置,由此可以增加充电器的功能并且减少资源浪费,以及减少设置台灯的空间浪费。
为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A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示意图;
图1B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折叠后的照明装置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充电器的功能方块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100:照明装置 301:充电器
101:充电器 310:本体
110:本体 312:调整元件
112:调整元件 320:可挠性管件
120:支撑机构 401:充电器
121:第一支撑架 410:本体
122:第二支撑架 411:锁固部
123:固定件 412:调整元件
124:连接元件 420:宝特瓶
125:延伸部 501:充电器
130:移动电话 510:本体
140:插头 511:夹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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