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口服用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11631.3 | 申请日: | 2010-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690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07 |
发明(设计)人: | 藤田真一;榛泽义明;矢佐典子;松枝裕之;木原秀晃;草野元康;河村修;下山康之;保坂浩子;财裕明;名越淳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味之素株式会社;国立大学法人群马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K31/198 | 分类号: | A61K31/198;A61K9/16;A61P1/00;A61P1/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孙秀武;高旭轶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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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口服 组合 | ||
1. 口服用组合物,其以摩尔比1:1含有谷氨酸钠和与精氨酸盐酸盐。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其含有以总量计为0.05g~10g的谷氨酸钠和精氨酸盐酸盐。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其含有以总量计为0.1g~5g的谷氨酸钠和精氨酸盐酸盐。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其含有以总量计为0.3g~3g的谷氨酸钠和精氨酸盐酸盐。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其中,成人每1天的谷氨酸钠和精氨酸盐酸盐的摄取量以总量计为0.3g~10g。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其中,以1次~3次摄取每1天的摄取量。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其用于连续摄取7天以上。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其为颗粒剂。
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其为功能性消化道障碍的预防或改善用口服剂。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其中,功能性消化道障碍为上消化道的功能障碍。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其中,上消化道的功能障碍为功能性消化不良。
12. 饮食品,其含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
13. 功能性消化道障碍的预防或改善方法,其包括对于呈现出功能性消化道障碍的患者,口服给药足以预防或改善功能性消化道障碍的量的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
14. 上消化道的功能障碍的预防或改善方法,其包括对于呈现出上消化道的功能障碍的患者,口服给药足以预防或改善上消化道的功能障碍的量的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
15. 功能性消化不良的预防或改善方法,其包括对于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口服给药足以预防或改善功能性消化不良的量的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
16. 商业性包装,其包括权利要求9~12中任一项所述的口服用组合物、和记载了为了预防或改善功能性消化道障碍而可以使用或应该使用该口服用组合物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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