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通工具用座椅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22314.1 | 申请日: | 2010-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388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2 |
发明(设计)人: | 增谷英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京座椅技术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N2/42 | 分类号: | B60N2/42;B60R22/46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栗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通工具 座椅 | ||
1.一种交通工具用座椅,其结构为以乘员为基准,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时乘坐部的座椅支承面会发生移动,其特征在于,具有:
基础支架,其为乘坐部的一部分,支承在交通工具的车身一侧;
活动支架,其能相对于上述基础支架移动;
驱动力发生部件,其数量至少为一个,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时其工作;
动力传递部件,其数量至少为一个,以传递上述驱动力发生部件的驱动力,
上述驱动力发生部件中的至少一个与上述活动支架面对设置,
上述活动支架的面对上述驱动力发生部件的面对部具有凹部或开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用座椅,其特征在于,
上述驱动力发生部件包括第1驱动力发生部件,
上述动力传递部件包括第1动力传递部件,由所述第1动力传递部件将上述第1驱动力发生部件的驱动力传递给乘员保护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用座椅,其特征在于,
上述驱动力发生部件包括第2驱动力发生部件,
上述动力传递部件包括第2动力传递部件,由所述第2动力传递部件将上述第2驱动力发生部件的驱动力在上述基础支架和上述活动支架之间传递,以使上述活动支架与上述基础支架相对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用座椅,其特征在于,
上述驱动力发生部件包括第1驱动力发生部件和第2驱动力发生部件,
上述动力传递部件包括第1动力传递部件以及第2动力传递部,其中,由所述第1动力传递部件将上述第1驱动力发生部件的驱动力传递给乘员保护装置,由所述第2动力传递部将上述第2驱动力发生部件的驱动力在上述基础支架和上述活动支架之间传递,以使上述活动支架与上述基础支架相对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用座椅,其特征在于,
上述驱动力发生部件包括:
第1驱动力发生部件,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时其作收缩动作,其安装于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时不前后移动的部分上,轴线朝向左右方向设置;
第2驱动力发生部件,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时其作收缩动作,其安装于上述活动支架上,轴线朝向左右方向设置,
上述动力传递部件包括:
第1连接索,由其将上述第1驱动力发生部件的一端以及另一端分别连接在安全带的固定片和内侧安全带扣上;
第2连接索,由其将上述第2驱动力发生部件的一端以及另一端连接在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时不前后移动的位置,该位置也是位于所述第2驱动力发生部件后方的位置,
上述第2驱动力发生部件设置在上述第1驱动力发生部件的上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交通工具用座椅,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2驱动力发生部件设置在上述第1驱动力发生部件的前方。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交通工具用座椅,其特征在于,
上述活动支架的结构为相对于上述基础支架朝向后方移动时,该活动支架的前部向上抬起。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交通工具用座椅,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驱动力发生部件以及上述第2驱动力发生部件分别具有缸筒和活塞杆,各缸筒紧靠左右某一端设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用座椅,其特征在于,
上述活动支架具有:侧支架,其为左右各一;盘式支架,其经钣金加工制成并且在上述左右各一的侧支架的前方将它们连接起来,
上述驱动力发生部件设置在上述活动支架上,
由上述动力传递部件将上述驱动力发生部件的驱动力传递给上述活动支架以外的部分,以使该活动支架相对于上述基础支架移动,
上述交通工具用座椅还具有安装在上述侧支架上的方向转换部件,以转换上述动力传递部件的力的作用方向。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交通工具用座椅,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交通工具用座椅中设置加固部件,由其连接上述方向转换部件的安装部和其他部分以加固该安装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京座椅技术股份公司,未经东京座椅技术股份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22314.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硼磷酸盐玻璃纤维/壳聚糖复合材料
- 下一篇:地理围栏虚拟刮刮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