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25465.2 | 申请日: | 2010-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029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发明(设计)人: | 库尔特·E·斯滕贝格;乔尔·M·诺塔罗;乔希·J·莱昂纳德;斯蒂芬·G·克雷恩;丹尼斯·P·萨布林;拉斯·G·奥尔森;理查德·R·梅基;安贝·帕特里夏·马隆;布赖恩·R·吉林厄姆;杰里迈亚·特拉维斯·约翰斯坦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极星工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1/04 | 分类号: | B60K1/04;B60K17/346;B60K17/356;B60L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武树辰;黄霖 |
地址: | 美国明***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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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车辆 | ||
1.一种电动车辆,包括:框架,所述框架具有第一端部、第二端部、和位于所述第一端部与所述第二端部之间的座椅支承部分;支承所述框架的多个地面接合构件;由所述框架支承的电动马达和多个电池;第一差速器,所述第一差速器由所述框架支承且与所述第一端部相邻;第二差速器,所述第二差速器由所述框架支承且与所述第二端部相邻;所述电动马达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第一差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电池被划分成多个电池组,从而在所述多个电池组之间留有至少一个纵向开口;在所述纵向开口中横向地安装有电子控制器;以及,传动轴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马达、延伸穿过所述纵向开口、并且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第二差速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部是所述车辆的框架的后端部。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还包括连接至所述马达的驱动桥,所述驱动桥具有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第一差速器的第一驱动部和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传动轴的第二驱动部。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包括多个纵向延伸的框架构件,并且所述座椅支承部分包括多个横杆,所述多个横杆横向跨过所述框架构件延伸、并且相对于所述框架构件升高。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控制器安装到所述横杆、并且向下延伸到所述纵向开口中。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彼此并联连接,而每个组内的所述电池彼此串联连接。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被分成两个电池组,并且所述纵向开口相对于所述车辆的横向宽度大致居中地定位。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电连接至所述电子控制器。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至和自所述电子控制器的所有电连接均对所述电子控制器的一个面进行。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是AC马达。
11.一种电动车辆,包括:框架,所述框架具有前端部和后端部;由所述框架支承的多个电池;由所述框架支承的电动马达;后差速器,所述后差速器与所述框架的后端部相邻地安装、并且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电动马达;其特征在于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电动马达的前差速器和超越离合器。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前差速器滑移预定百分比时,所述超越离合器接合。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百分比在10%-30%之间。
14.如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是AC马达。
15.如权利要求1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电池被划分成两个组,从而在两个组之间留有中央径向开口。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电池组彼此并联连接,而每个组内的所述电池彼此串联连接。
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每个电池组均包括四个十二伏电池。
18.一种全轮驱动式电动车辆,包括:框架,所述框架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支承所述框架的多个地面接合构件;马达,所述马达附接至所述框架、并且操作性地联接至所述地面接合构件中的至少一个;以及电联接至所述马达的多个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电池限定多个电池组,所述多个电池组并联地电连接,每个组内的各单个电池串联地电连接。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还在于第一驱动联动件和第二驱动联动件,所述第一驱动联动件和所述第二驱动联动件接近所述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端部定位、并且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第一端部和所述第二端部处的所述地面接合构件。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电动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与所述第一端部相邻地安装到所述框架、并且操作性地连接至所述第一驱动联动件和所述第二驱动联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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