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AFF-4表达筛选抗白发剂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37668.3 | 申请日: | 2010-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982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13 |
发明(设计)人: | 岩渊德郎;L·维纳;J·L·布里塞特;李健;武田俊祐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资生堂;综合医院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Q1/68 | 分类号: | C12Q1/68;A61K36/074;A61K36/5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史文静;黄革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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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aff 表达 筛选 白发 方法 | ||
1.筛选抗白发剂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通过对细胞应用候选物质选择加速AFF-4在细胞中表达的物质。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细胞为滤泡上皮细胞。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从细胞提取的编码AFF-4的mRNA的量由PCR测量。
4.含有对加速AFF-4表达有效的量的至少一种类型的草本植物提取物的抗白发剂,所述草本植物提取物选自灵芝(Ganoderma lucidum(Fr.)Karst.)提取物、人参(Panax schinseng Nees)提取物、稻(Oryza sativa)糠提取物和毛叶香茶菜(Rabdosia japonicus)提取物。
5.使用至少一种类型的选自灵芝提取物、人参提取物、稻糠提取物和毛叶香茶菜提取物的草本植物提取物加速AFF-4表达的方法。
6.防止或抑制白发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通过把对于加速AFF-4的表达有效的量的至少一种草本植物提取物涂敷在头皮上加速AFF-4的表达,所述草本植物提取物选自灵芝提取物、人参提取物、稻糠提取物和毛叶香茶菜提取物。
7.选自灵芝提取物、人参提取物、稻糠提取物和毛叶香茶菜提取物的草本植物提取物在制备防止或抑制白发的组合物中的用途。
8.筛选抗白发剂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用测试物质接触细胞;
测量AFF-4在细胞中的表达;和
如果与缺乏该测试物质时AFF-4的表达相比,所述测试物质提高了AFF-4在细胞中的表达,选择其作为候选抗白发剂。
9.根据权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细胞为滤泡上皮细胞。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测量AFF-4在细胞中的表达包括通过PCR测量AFF-4mRNA表达。
11.加速AFF-4表达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一种类型的选自灵芝提取物、人参提取物、稻糠提取物和毛叶香茶菜提取物的草本植物提取物。
12.防止或抑制白发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对于加速AFF-4的表达有效的量的至少一种类型的选自灵芝提取物、人参提取物、稻糠提取物和毛叶香茶菜提取物的草本植物提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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