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车辆的门的表面齐平的把手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47283.5 | 申请日: | 2010-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54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迪尔克·米勒;马里奥·克里斯滕森;斯特凡·默尼希;克里斯托夫·布劳纳;马丁·维特;诺贝特·黑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夫·许尔斯贝克和福斯特有限及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5/02 | 分类号: | E05B5/02;E05B65/12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杨靖;车文 |
地址: | 德国费***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车辆 表面 把手 设备 | ||
1.车辆的闭锁装置的把手设备(1),
带有把手部件(10),所述把手部件以能相对所述车辆的门(11)运动的方式支承并且能在静止姿态和运行姿态之间运动,
其中,所述把手部件(10)在所述静止姿态中布置成与所述门(11)的外侧齐平并且在所述运行姿态中从所述门(11)的外侧呈突出部状地伸出,其中,所述把手部件(10)能在所述运行姿态中为了打开所述门(11)而手动操作,并且
其中,此外设置有操纵单元(12),借助所述操纵单元在激活所述操纵单元(12)时所述把手部件(10)能至少从所述静止姿态转入所述运行姿态,
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纵单元(12)具有能从所述操纵单元(12)脱开的挡板(13),并且其中,
设置有锁芯(14),且所述锁芯以如下方式布置在所述把手设备(1)中,即,所述锁芯(14)能够通过所述挡板(13)的脱开而释放。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把手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13)在所述操纵单元(12)的静止姿态中布置成与所述门(11)的外侧表面齐平并且能通过手动操纵转入激活姿态。
3.按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把手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纵单元(12)具有操纵元件(15),其中,所述挡板(13)布置在所述操纵元件(15)上。
4.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把手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纵元件(15)具有容纳凸起(16),其中,所述挡板(13)为了布置在所述操纵元件(15)上而具有与所述容纳凸起(16)的能脱开的连接。
5.按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把手设备(1),其特征在于,设置有把手保持装置(17),所述把手保持装置至少构造成所述把手设备(1)的基础结构的部件并且优选布置在所述门(11)的内侧上。
6.按权利要求5所述的把手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纵元件(15)以能枢转的方式容纳在所述把手保持装置(17)上,并且其中,所述操纵元件(15)在枢转轴(18)上支承在所述把手保持装置(17)中。
7.按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把手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13)对所述把手设备(1)的外侧掩盖所述锁芯(14)并且在手动操纵时至少部分释放所述锁芯(14)。
8.按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把手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设备(1)具有带纵向延伸的把手壳(19),带同样纵向延伸的所述把手部件(10)至少在所述静止姿态中与所述门(11)的外侧表面齐平地置入在所述把手壳中,其中,所述挡板(13)布置成所述把手部件(10)的所述纵向延伸的延长部并且优选毗邻到所述把手部件(10)上。
9.按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把手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13)在操纵所述操纵单元(12)时朝所述把手部件(10)方向枢转,从而所述挡板(13)优选枢转到所述把手部件(10)下方。
10.按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把手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13)形状锁合地附着在所述操纵元件(15)上,并且其中,所述形状锁合能够通过所述挡板(13)朝取下方向(27)的运动而脱开。
11.按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把手设备(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挡板(13)和所述操纵元件(15)之间的所述形状锁合具有槽式引导部(20),从而所述形状锁合能通过所述挡板(13)沿槽式引导部方向的运动而脱开,并且从而至少一个槽式弹簧(21)能从至少一个槽式凹座(22)中脱开。
12.按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把手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13)具有工具引导部(23),工具(24)能导入所述工具引导部中,其中,所述工具引导部(23)优选当所述挡板(13)通过手动操纵转入激活姿态中时是能触及的。
13.按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把手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纵元件(15)并且优选所述容纳凸起(16)具有卡止器件(25),所述卡止器件能卡锁到所述挡板(13)上的对卡器件(26)中,以便防止所述挡板(13)沿取下方向(27)进而沿槽式引导部方向的运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胡夫·许尔斯贝克和福斯特有限及两合公司,未经胡夫·许尔斯贝克和福斯特有限及两合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47283.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