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缓解动晕症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80048741.7 | 申请日: | 2010-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01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07 |
发明(设计)人: | K·J·恩格尔哈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N1/36 | 分类号: | A61N1/36;A61N1/05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英;刘炳胜 |
地址: | 荷兰艾***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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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缓解 动晕症 方法 | ||
1.一种缓解患者在开始于开始时间的预定事件期间的动晕症的方法,所述患者具有前庭系统,所述方法包括:
确定(110)所述预定事件的所述开始时间;以及
在处置期间向所述患者的所述前庭系统提供(140)刺激,所述处置在所述预定事件的所述开始时间之前预定时间量开始并持续预定的持续时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确定(110)所述预定事件的所述开始时间之后且在提供(140)刺激之前,为所述患者确定(120)处置安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刺激包括由电神经刺激装置提供的电刺激。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刺激包括正弦波电流刺激输出。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正弦波电流刺激输出具有0.50Hz或大约0.50Hz的频率。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正弦波电流刺激输出具有0.1和1.0毫安之间的峰值输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预定时间量是所述预定事件之前的一天和七天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持续时间大约为30分钟。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处置是第一处置,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第一处置之后发生的若干后续处置期间向所述患者的所述前庭系统提供刺激,其中,所述若干后续处置的每个都发生在所述预定事件的所述开始时间之前预定时间且所述后续处置的每个都持续预定的第二持续时间。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预定事件是从包括以下的组中选择的事件:乘坐汽车、乘坐轮船和乘坐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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