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激光束用于皮肤科治疗的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59628.9 | 申请日: | 2010-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923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23 |
发明(设计)人: | 西尔万·吉劳德;阿尔班·戈斯;阿兰·科尔尼;帕特里克·佩罗纳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瓦科技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8/20 | 分类号: | A61B18/20;A61N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顾晋伟;韩宏星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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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激光束 用于 皮肤科 治疗 设备 | ||
1.一种使用激光束用于皮肤科治疗的设备,包含:
-激光源(1),其适于将光束定向至待治疗皮肤表面的至少一个区域(2)上,
-无接触测量装置,其对根据温度的辐射敏感,用于治疗与所治疗皮肤区域(2)相对应的皮肤表面,以及
-通过所述测量装置控制所述激光源的装置(13);
所述设备的特征在于,所述无接触测量装置包含红外传感器(4)和物镜(20),所述物镜(20)适于将所述红外传感器的视场(5)进行聚焦,使得包含在所述视场(5)中的皮肤表面被全部包括在由所述设备治疗的所述皮肤区域(2)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激光源的波长为1.1μm至1.6μm,例如1.21μm,这样的波长使得能够在至少2mm深度处获得均匀加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物镜(20)的位置和直径通过求解以下三个方程式来确定:
1)
2)
3)D=OA*Tan(θ)+d,
其中,
*OA为所述红外传感器(4)的光敏元件中心与所述物镜(20)的中心之间的距离,其中,OA为0mm至100mm,优选5mm至50mm,特别优选10mm至30mm,
*OA′为所述物镜(20)的中心与所治疗皮肤表面(2)之间的距离,其中:
i)OA′与OA的和大于或等于10mm,优选大于或等于30mm,特别优选大于或等于50mm,并且
ii)OA′与OA的和小于或等于500mm,优选小于或等于100mm,特别优选小于或等于75mm,
*d为所述红外传感器(4)的光敏元件的直径,其中,d为0.1mm至10mm,优选0.5mm至5mm,特别优选1mm至3mm,
*θ表示在没有所述物镜(20)的情况下所述红外传感器(4)的光敏元件的视场(5)的角度,其中,θ为10°至80°,优选15°至60°,特别优选20°至40°,
*d′为所述光敏元件在患者皮肤上的映像的直径,所述映像需要被完全包括在待由所述皮肤科治疗设备治疗的所述皮肤表面(2)中,其中:
i)d′小于20mm,优选小于10mm,特别优选小于5mm,并且
ii)d′大于0.5mm,优选大于1mm,
*f′为所述物镜(20)的焦距,
*D为所述物镜(20)的直径,其中,D为3mm至100mm,优选4mm至50mm,特别优选5mm至15mm;
针对所述物镜(20)而确定的直径和位置意味着能够将所述红外传感器(4)的视场(5)进行聚焦以使得所述视场(5)被完全包括在所治疗的皮肤区域(2)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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