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人源化抗IL-10抗体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62098.3 | 申请日: | 2010-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117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05 |
发明(设计)人: | 弗兰克·奥斯特罗斯;克里斯托夫·尤尔克;克里斯托夫·布鲁切尔;P·罗特根;本杰明·德尔肯;A·英格利恩;尚塔尔·祖伯;尼古拉斯·蔡洛特;安德里亚·瓦滕贝格-德曼特;M·古特斯切尔;J·维赛斯-卡安茨 | 申请(专利权)人: | 生物测试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C07K16/2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丁香兰;庞东成 |
地址: | 德国德***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 sle 人源化抗 il 10 抗体 | ||
1.一种人源化的或嵌合的抗体或其片段,所述抗体或其片段能够结合白细胞介素-10(IL-10),其中能够将所述抗体或其片段施用于受试对象,而没有促炎性细胞因子水平的无法耐受的增加的情况。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源化的或嵌合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能够施用于受试对象,而没有大于2℃的体温增加的情况。
3.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源化的或嵌合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能够施用于受试对象,而没有促炎性细胞因子增加大于正常上限(ULN)的500%的情况,其中所述促炎性细胞因子选自TNF-α、IFN-γ、IL-1β。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人源化的或嵌合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能够施用于受试对象,而没有促炎性细胞因子增加大于正常上限(ULN)的300%的情况。
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人源化的或嵌合的抗体或其片段,所述抗体或其片段能够在所述受试对象中诱导IL-1受体拮抗剂(IL-1ra)。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源化的或嵌合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在与外周血单个核细胞(PBMC)在体外接触时不会引起释放自所述细胞的促炎性细胞因子水平的大于500%的增加。
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人源化的或嵌合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促炎性细胞因子是TNF-α、IFN-γ、IL-1β中的至少一种。
8.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人源化的或嵌合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源自鼠B-N10抗体。
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人源化的或嵌合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包含与鼠抗体B-N10可变轻链的CDR1、CDR2和CDR3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和/或包含与鼠抗体B-N10可变重链的CDR1、CDR2和CDR3的氨基酸序列具有至少80%同一性的氨基酸序列。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人源化的或嵌合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包含鼠抗体B-N10可变轻链和可变重链的CDR1、CDR2和CDR3的氨基酸序列。
11.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人源化的或嵌合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包含鼠抗体B-N10可变轻链的CDR1、CDR2和CDR3的氨基酸序列和/或鼠抗体B-N10可变重链的CDR1、CDR2和CDR3的氨基酸序列,并且在这些序列中可选地具有基本上不会改变所述人源化抗体或其片段的亲和力和/或特异性的变异。
12.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人源化的或嵌合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或其片段包含鼠抗体B-N10可变轻链的氨基酸序列和/或鼠抗体B-N10可变重链的氨基酸序列。
13.一种核酸,所述核酸编码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片段。
14.一种载体,所述载体包含权利要求13所述的核酸。
15.一种宿主细胞,所述宿主细胞包含权利要求13所述的核酸或权利要求14所述的载体。
16.一种制备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片段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允许所述抗体或其片段表达的条件下在培养基中培养权利要求15所述的宿主细胞,和从所述培养基中分离所述抗体或其片段。
17.一种药物组合物,所述药物组合物包含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片段,并且还包含药物可接受载剂。
18.一种治疗或预防受试对象中的医学状况的方法,其中,所述医学状况由IL-10的水平或活性升高而介导,所述方法包括对所述受试对象施用治疗有效量的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片段。
19.一种治疗或预防受试对象中的医学状况的方法,其中,所述医学状况由IL-10的水平或活性升高而介导,所述方法包括对所述受试对象施用治疗有效量的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受试对象未同时或另行接受皮质激素治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生物测试股份公司,未经生物测试股份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80062098.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车载助理系统
- 下一篇:用于上行链路波束成形发射分集的装置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