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拾取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43000.6 | 申请日: | 2011-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225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9 |
发明(设计)人: | 加纳康行;细川哲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三洋光学设计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11B7/09 | 分类号: | G11B7/09;G11B7/1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刘文海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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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拾取 装置 | ||
1.一种光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第一激光光源,其将射出第一激光的第一激光元件和射出波长不同于所述第一激光的第二激光的第二激光元件在同一CAN内按照射出方向相同的方式收容;
准直透镜,其入射所述第一激光和所述第二激光;
第一物镜,其入射透过所述准直透镜的所述第一激光和所述第二激光;
支架,其保持所述第一物镜;
驱动器,其将所述支架至少在聚焦方向及跟踪方向进行驱动,
所述准直透镜和所述第一物镜按照它们的光轴与所述第一激光的光轴相一致的方式配置,
将所述第一物镜按照从与所述支架的基准面平行的状态向抑制所述第一物镜所具有的彗差且抑制在所述第二激光产生的非点像差的方向倾斜的方式安装于所述支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
将所述第一物镜按照向所述第二激光的光轴和所述第一物镜的光轴之间的角度减小的方向倾斜的方式安装于支架。
3.如权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光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
将所述第一物镜按照所述第一物镜所具有的彗差的发生方向和由所述第一物镜的倾斜所产生的彗差的发生方向成为正相反的方式安装于所述支架。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物镜向使透过所述准直透镜的所述第二激光与所述第一激光的光轴接近的方向倾斜。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备:
第二激光光源,其射出波长不同于所述第一激光及所述第二激光的第三激光;
第二物镜,其入射所述第二激光光源,
将所述第二物镜按照从与所述支架的所述基准面平行的状态向抑制所述第二物镜所具有的彗差的方向倾斜的方式安装于所述支架。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拾取装置,其特征在于,
将所述第一物镜和所述第二物镜按照向相同方向倾斜的方式安装于所述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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