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农村分散居民生活垃圾与人粪便共处置沼气池有效
申请号: | 201110049317.0 | 申请日: | 2011-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743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07 |
发明(设计)人: | 张后虎;张毅敏;高月香;蔡金榜;何斐;胡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12M1/107 | 分类号: | C12M1/107;C02F11/04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32207 | 代理人: | 汪旭东 |
地址: | 210042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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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农村 分散 居民生活 垃圾 粪便 处置 沼气池 | ||
1.一种农村分散居民生活垃圾与人粪便共处置沼气池,包括主体发酵池,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格发酵池、人粪便和生活垃圾进料口、沼液出料口和沼渣出料口,其中,通过人粪便和生活垃圾进料口将人粪便和生活垃圾送入主体发酵池,主体发酵池连接第二格发酵池,在主体发酵池和第二格发酵池之间设置分离格栅分离沼液和沼渣,第二格发酵池连接沼液出料口,主体发酵池连接沼渣出料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农村分散居民生活垃圾与人粪便共处置沼气池,其特征在于主要发酵物料为农村居民生活垃圾与人粪便污水,其中可进入沼气池的生活垃圾主要组分为厨余类有机垃圾。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农村分散居民生活垃圾与人粪便共处置沼气池,其特征在于产生人粪便的农村家庭户用座便器出水管与沼气池底不低于1.5 m的高程差,沼气池体积为10~25 m3。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农村分散居民生活垃圾与人粪便共处置沼气池,其特征在于主体发酵池内首次装填的生活垃圾与每日回灌的生活污水之间的固液比为50~20:1,待运行正常后日常装填新垃圾与回灌生活污水的固液比为1:1~5。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农村分散居民生活垃圾与人粪便共处置沼气池,其特征在于采用软体透明沼气膜覆盖主体发酵池和第二格发酵池并收集和储存产生的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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