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工业副产品脱硫石膏生产α型高强石膏粉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49435.9 | 申请日: | 2011-06-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495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23 |
发明(设计)人: | 刘长昕;李德厚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长昕;李德厚 |
主分类号: | C04B11/26 | 分类号: | C04B11/26 |
代理公司: | 淄博佳和专利代理事务所 37223 | 代理人: | 张瑞林 |
地址: | 255100 山东省淄博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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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工 副产品 脱硫 石膏 生产 高强 石膏粉 方法 | ||
1.用工业副产品脱硫石膏生产α型高强石膏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工业副产品脱硫石膏在0.5~5MPa的压力下挤压成型,再经过干燥、蒸压及再次干燥过程,粉碎至过80~200目筛,并在120~210℃下高温煅炒30~150min,得到α型高强石膏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工业副产品脱硫石膏生产α型高强石膏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工业副产品脱硫石膏中还加有转晶剂,转晶剂与工业副产品脱硫石膏的质量之比为2~20∶80~98。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工业副产品脱硫石膏生产α型高强石膏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工业副产品脱硫石膏经过干燥或再次干燥过程后,含水量≤3%。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工业副产品脱硫石膏生产α型高强石膏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蒸压时间为4~6h,压力为4~6kgf/cm2。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工业副产品脱硫石膏生产α型高强石膏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转晶剂为α型CaSO4·1/2H2O、β型CaSO4·1/2H2O及淀粉中的一种或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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