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110162903.6 | 申请日: | 2011-06-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7936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30 |
发明(设计)人: | 鄂信智;郑竣文;林伶燕;杨忠勋;陈丰元;马志坚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伟;王锦阳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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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编排 收视 计次 反馈 播放 系统 | ||
1.一种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包括:
一数据比对装置,用以比对于一第一设定时间内以时间为标记的一播放节目数据及一现场收视计次数据;
一收视计次计算装置,用以依据该现场收视计次数据,计算该第一设定时间内于该播放节目数据中的至少一设定播放节目所对应的一现场收视计次数;及
一自动播放排程装置,用以依据该现场收视计次数与一设定收视计次数的比对结果,自动地判断是否需调整该播放节目数据于一第二设定时间内的播放排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其中该数据比对装置用以取得该设定播放节目数据及其所对应的该现场收视计次数。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其中该数据比对装置还包括一时间切割单元,用以将该第一设定时间内以时间为标记的该播放节目数据及该现场收视计次数据进行数据切割,以取得相对于该播放节目数据及该现场收视计次数据的至少一个该设定播放节目数据及所对应的该现场收视计次数及所对应的一现场经过计次数。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其中该收视计次计算装置依据相对于一该播放节目的该现场收视计次数据所对应的多个该现场收视计次数,计算于该第一设定时间内该设定播放节目所对应的多个该现场收视计次数的总和。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还包括一客户端数据库,用以储存至少一该播放节目数据及至少一该现场收视计次数据及至少一该现场经过计次数及一客户端识别码。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其中该客户端数据库还包括一人脸辨识装置,用以计算取得该现场收视计次数及该现场经过计次数。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还包括一报表产出装置,用以依据该客户端识别码输出该客户端数据库内的数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其中该报表产出装置还可依据一使用者自定数据输出量而输出该客户端数据库内的数据。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其中该自动播放排程装置还包含一反馈补档单元,依据该结果为该现场收视计次数小于该设定收视计次数,则该自动播放排程装置依一权重值于该第二设定时间内增加该设定播放节目于该播放节目数据内的排定,当该现场收视计次数大于或等于该设定收视计次数,则不增加该设定播放节目于该二设定时间内的排程。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其中该自动播放排程装置还包含可设定一设定收视总人次、一播放起始日、一预设总设定时间、所述设定播放节目及该播放节目数据,其中该设定收视计次数依下列公式计算而得:
该设定收视计次数=(该设定收视总人次-已取得的该现场收视计次数总数)/(一预设总设定时间-已播放完毕的该设定时间)。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其中该权重值依下列公式计算而得:
该权重值(%)=((((一设定收视总人次-已取得的该现场收视计次数总数)/(一预设总设定时间-已播放完毕的该设定时间))-一设定时间内该设定播放节目所对应的所述现场收视计次数)/((该设定收视总人次-已取得的该现场收视计次数总数)/(该预设总设定时间-已播放完毕的该设定时间)))×100%。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自动编排与收视计次反馈的播放系统,其中该自动播放排程装置通过网络于该自动播放排程装置设定该设定收视总人次、该播放起始日、该预设总设定时间、所述设定播放节目及该播放节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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