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用显示镜及其制作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10201222.6 | 申请日: | 2011-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871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23 |
发明(设计)人: | 林昭颖;张仁怀 | 申请(专利权)人: | 宏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08 | 分类号: | B60R1/08;G02B5/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车用显示镜,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反射式偏光单元,其包括由多层高分子光学薄膜相互堆叠所组成的至少一多层膜反射片,所述多层高分子光学薄膜中至少有一层为双折射材料层,其符合NX≠NY≠NZ的条件,其中NX为光在X方向的折射率,NY为光在Y方向的折射率,NZ为光在Z方向的折射率;以及
一影像显示单元,其包括至少一显示屏幕,其中所述至少一多层膜反射片设置于所述至少一显示屏幕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显示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式偏光单元还进一步包括:一第一功能层及一第二功能层,其分别成形或贴附于所述多层膜反射片的一第一表面上与一第二表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用显示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式偏光单元还进一步包括:一第一基板及一第二基板,其分别成形或贴附于所述第一功能层上与所述第二功能层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显示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式偏光单元还进一步包括:一第一基板、一第二基板、一第一功能层、及一第二功能层,其中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一功能层分别成形或贴附于所述多层膜反射片的一第一表面上与一第二表面上,且所述第二基板与所述第二功能层分别成形或贴附于所述第一功能层上与所述第一基板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显示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式偏光单元还进一步包括:一第一基板、一第二基板、一第一功能层、及一第二功能层,其中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分别成形或贴附于所述多层膜反射片的一第一表面上与一第二表面上,且所述第一功能层与所述第二功能层分别成形或贴附于所述第一基板上与所述第二基板上。
6.根据权利要求3、4或5所述的车用显示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层与所述第二功能层均为金属氧化物层或紫外光吸收层,且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均为选自于由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聚碳酸酯、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及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所组成的群组。
7.一种车用显示镜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步骤:
(A)将多层高分子光学薄膜相互堆叠且共压成一多层膜反射片,其中所述多层高分子光学薄膜中至少有一层为双折射材料层,其符合NX≠NY≠NZ的条件,其中NX为光在X方向的折射率,NY为光在Y方向的折射率,NZ为光在Z方向的折射率;
(B)将所述多层膜反射片进行延伸;
(C)将一第一功能层及一第二功能层分别成形或贴附于所述多层膜反射片的一第一表面上与一第二表面上,以完成一反射式偏光单元;
(D)将所述反射式偏光单元裁切成一符合一显示屏幕大小的预定尺寸;以及
(E)将符合所述显示屏幕大小的所述反射式偏光单元贴附在所述显示屏幕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用显示镜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C)之后,还进一步包括:将一第一基板及一第二基板分别成形或贴附于所述第一功能层上与所述第二功能层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用显示镜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功能层与所述第二功能层均为金属氧化物层或紫外光吸收层,且所述第一基板与所述第二基板均为选自于由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聚碳酸酯、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及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所组成的群组。
10.一种车用显示镜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步骤:
(A)将多层高分子光学薄膜相互堆叠且共压成一多层膜反射片,其中所述多层高分子光学薄膜中至少有一层为双折射材料层,其符合NX≠NY≠NZ的条件,其中NX为光在X方向的折射率,NY为光在Y方向的折射率,NZ为光在Z方向的折射率;
(B)将所述多层膜反射片进行延伸;
(C)将一第一基板与一第一功能层分别成形或贴附于所述多层膜反射片的一第一表面上与一第二表面上,且将一第二基板与一第二功能层分别成形或贴附于所述第一功能层上与所述第一基板上,以完成一反射式偏光单元;
(D)将所述反射式偏光单元裁切成一符合一显示屏幕大小的预定尺寸;以及
(E)将符合所述显示屏幕大小的所述反射式偏光单元贴附在所述显示屏幕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宏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宏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201222.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