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制动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20684.2 | 申请日: | 2011-08-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719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14 |
发明(设计)人: | 小池正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L7/10 | 分类号: | B60L7/10;B60T8/00;B60W10/18;B60W10/06;B60W10/08;B60W40/1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雒运朴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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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制动 装置 | ||
1.一种车辆用制动装置,其设置在车辆上,并以基于目标制动力来增加制动力的方式进行制动辅助控制,该目标制动力根据操作量检测机构检测出的制动操作部件的操作量来设定,其中,该车辆通过由电动机产生的动力进行旋转驱动的驱动轮进行行驶,且具有能够改变所述电动机与所述驱动轮之间的减速比的减速比设定机构,所述车辆用制动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
第一制动机构,其对所述电动机进行再生控制而使其产生第一制动力;
第二制动机构,其通过由液压源进行加压的工作液使动作部进行动作,来产生第二制动力,
在所述制动辅助控制的开始条件成立时,所述减速比设定机构以使所述第一制动力下降的方式设定所述减速比,然后使所述减速比的变更停止,所述第一制动机构产生所述第一制动力且所述第二制动机构产生所述第二制动力,从而产生所述目标制动力。
2.一种车辆用制动装置,其设置在车辆上,并以基于目标制动力来增加制动力的方式进行制动辅助控制,该目标制动力根据操作量检测机构检测出的制动操作部件的操作量来设定,其中,该车辆通过由电动机产生的动力进行旋转驱动的驱动轮进行行驶,且具有能够改变所述电动机与所述驱动轮之间的减速比的减速比设定机构,所述车辆用制动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
第一制动机构,其对所述电动机进行再生控制而使其产生第一制动力;
第二制动机构,其通过由液压源进行加压的工作液使动作部进行动作,来产生第二制动力,
在所述制动辅助控制的开始条件成立时,所述减速比设定机构以使所述第一制动力上升的方式设定所述减速比,所述第一制动机构产生所述第一制动力。
3.一种车辆用制动装置,其设置在车辆上,并以基于目标制动力来增加制动力的方式进行制动辅助控制,该目标制动力根据操作量检测机构检测出的制动操作部件的操作量来设定,其中,该车辆通过由电动机产生的动力和内燃机产生的动力中的至少一方进行旋转驱动的驱动轮进行行驶,且具有能够改变所述电动机与所述驱动轮之间的减速比以及所述内燃机与所述驱动轮之间的减速比的减速比设定机构、将所述内燃机与所述减速比设定机构结合及切断的离合器机构,所述车辆用制动装置的特征在于,具备:
第一制动机构,其对所述电动机进行再生控制而使其产生第一制动力;
第二制动机构,其通过由液压源进行加压的工作液使动作部进行动作,来产生第二制动力,
在所述制动辅助控制的开始条件成立时,所述第一制动机构产生所述第一制动力且所述第二制动机构产生所述第二制动力,从而产生所述目标制动力,并且通过所述离合器机构将所述内燃机与所述减速比设定机构结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制动辅助控制的开始条件成立时,在所述内燃机进行驱动的情况下,不将所述内燃机与所述减速比设定机构切断。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制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检测所述车辆发生的滑移的滑移检测机构,在所述制动辅助控制的开始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当所述滑移检测机构检测出所述车辆的滑移时,所述减速比设定机构以使所述第一制动力下降的方式设定所述减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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