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气化微油点火煤粉燃烧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87835.6 | 申请日: | 2011-09-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226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刘东升;琚春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工商大学 |
主分类号: | F23D1/00 | 分类号: | F23D1/00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正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01 | 代理人: | 王兵;黄美娟 |
地址: | 310018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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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化 微油点 火煤 燃烧 | ||
1.一种气化微油点火煤粉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气化微油枪、气化微油燃烧室、煤粉输送管道、一级燃烧室、二级燃烧室和三级稳燃室,煤粉输送管道连接在一级燃烧室的煤粉进口上,所述一级燃烧室的前方连接着气化微油燃烧室,所述气化微油枪连接在所述气化微油燃烧室的进气口上,所述一级燃烧室的后方连接着二级燃烧室,所述二级燃烧室后连接所述三级稳燃室,所述三级稳燃室由前到后依次由α角锥形筒和直筒组成,所述α角锥形筒的内径由前到后逐渐变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化微油点火煤粉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α角为30-60度。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化微油点火煤粉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三级稳燃室的内壁敷设蓄热保温材料。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化微油点火煤粉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煤粉输送管道上安装煤粉浓缩器。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气化微油点火煤粉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微油燃烧室、煤粉输送管道、一级燃烧室和二级燃烧室的外围安装二次气体腔,所述二次气体腔与二次风进口管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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