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49776.0 | 申请日: | 2011-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6883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3-07 |
发明(设计)人: | 文太益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54 | 分类号: | H04N21/25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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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订购 数字 电视节目 方法 系统 | ||
1.一种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方法,适用于具有一个主卡以及至少一个副卡的数字电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对副卡进行注册,保存副卡信息,其中,所述副卡信息中包括副卡ID;
根据主卡ID、所述副卡ID以及节目ID订购节目;以及
向用户返回订购的结果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卡为数字电视终端的智能卡,所述副卡为与数字电视终端关联的其他终端的识别卡。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副卡为手机中的手机卡时,所述对副卡进行注册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由所述手机接收所述主卡ID、主卡密码;
封装注册消息并将所述注册消息发送给计费认证授权模块,其中,所述注册消息包括所述主卡ID、所述主卡密码以及手机号码;
由所述计费认证授权模块校验所述主卡ID和所述主卡密码,校验成功后,将所述手机号码设置为所述副卡ID;以及
所述计费认证授权模块将已注册的副卡信息同步到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副卡为电脑中的识别卡时,所述注册消息中的所述手机号码为与所述电脑绑定的手机号码。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副卡为电脑中的识别卡时,所述注册消息中的所述手机号码可替换为邮件地址、上网卡卡号或平板电脑ID。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主卡ID、所述副卡ID以及节目ID订购节目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接收包括订购信息的订购请求,其中,所述订购信息包括所述主卡ID、所述副卡ID以及所述节目ID;
封装订购信息,并向计费认证授权模块发送已封装的订购信息;
所述计费认证授权模块判断是否已订购相应节目,若没有订购,则进行扣费,生成订购关系。
7.一种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系统,包括主卡、副卡、iEPG以及计费认证授权模块,其特征在于:
所述计费认证授权模块,对所述副卡进行注册,保存副卡信息,其中,所述副卡信息中包括副卡ID;以及
所述iEPG,根据主卡ID、所述副卡ID以及节目ID订购节目,并向用户返回订购的结果信息。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卡为数字电视终端的智能卡,所述副卡为与数字电视终端关联的其他终端的识别卡。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业务运营支持系统,所述计费认证授权模块进一步接收封装的注册消息,并校验所述注册消息中包含的所述主卡ID和所述主卡密码,校验成功后,将所述注册消息中包含的手机号码设置为所述副卡ID,所述计费认证授权模块进一步将已注册的副卡信息同步到所述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副卡为电脑中的识别卡时,所述注册消息中的所述手机号码为与所述电脑绑定的手机号码。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副卡为电脑中的识别卡时,所述注册消息中的所述手机号码可替换为邮件地址、上网卡卡号或平板电脑ID。
12.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订购数字电视节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iEPG接收包括订购信息的订购系统,封装订购信息,并向所述计费认证授权模块发送已封装的订购信息,其中,所述订购信息包括所述主卡ID、所述副卡ID以及所述节目ID;
所述计费认证授权模块判断是否已订购相应节目,若没有订购,则进行扣费,生成订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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