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方法和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70836.7 | 申请日: | 2011-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218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发明(设计)人: | 刘志起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B15/06 | 分类号: | G07B15/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300 天津市***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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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进行 停车 收费 方法 系统 | ||
1.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系统,包括收费站侧的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包括控制中心,其特征在于,
所述系统还包括移动运营系统;所述移动运营系统包括用于维护车载计费标识与手机账户间映射关系的计费中心;
所述计费中心,用于在手机账户处于欠费状态时通知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欠费状态;
所述控制中心,用于将从所述计费中心获知的处于欠费状态的车载计费标识记录于欠费黑名单,并在检测到车辆通行时,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放行此车辆,否则,指示所述车辆转入人工车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中心,还用于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将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和对此车辆的收费金额发送至所述计费中心;
所述计费中心,用于根据所述车载计费标识查找到相应的手机账户并对此手机账户进行所述收费金额的扣款。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计费中心,还用于在对所述手机账户进行扣款时判断所述手机账户的账户类型,针对后付费账户,进行直接扣费,针对预付费账户且余额不足的情况,扣款后记录此手机账户为欠费状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载计费标识为车载电子标签标识和/或车载身份卡标识。
5.一种进行不停车收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移动运营系统维护车载计费标识与手机账户间的映射关系,并在手机账户处于欠费状态时通知车辆自动收费系统所述手机账户对应的车载计费标识为欠费状态;
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将从所述计费中心获知的处于欠费状态的车载计费标识记录于欠费黑名单,并在检测到车辆通行时,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放行此车辆,否则,指示所述车辆转入人工车道。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辆自动收费系统判断所述欠费黑名单未包含此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时,将车辆的车载计费标识和对此车辆的收费金额发送至所述移动运营系统;
所述移动运营系统根据所述车载计费标识查找到相应的手机账户并对此手机账户进行所述收费金额的扣款。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运营系统在对所述手机账户进行扣款时判断所述手机账户的账户类型,针对后付费账户,进行直接扣费,针对预付费账户且余额不足的情况,扣款后记录此手机账户为欠费状态。
8.如权利要求5、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载计费标识为车载电子标签标识和/或车载身份卡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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