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铸件强制冷却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05933.5 | 申请日: | 2011-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64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8 |
发明(设计)人: | 周祚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同仁和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22D30/00 | 分类号: | B22D30/0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冀科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08 | 代理人: | 李桂芳;曹淑敏 |
地址: | 037005 山西***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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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铸件 强制 冷却系统 | ||
1.一种铸件强制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其在铸件输送线(1)上围设有一段半密封罩(4);所述的半密封罩(4)上设有抽风口(5),抽风口(5)连通有电动引风机(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铸件强制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半密封罩(4)为两端开口的筒形结构;铸件输送线(1)穿过半密封罩(4);所述的抽风口(5)位于半密封罩(4)的中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铸件强制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半密封罩(4)为前端开口的筒形结构;铸件输送线(1)的U形转弯段伸入到半密封罩(4)内;所述的抽风口(5)位于半密封罩(4)的后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铸件强制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半密封罩(4)内设有位于铸件输送线的U形转弯段之间的绝热隔离板(9)。
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任意一种铸件强制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在半密封罩(4)内铸件出口处设有温度传感器(7),温度传感器(7)控制电动引风机(6)的排风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铸件强制冷却系统,其特征在于:冷却后的铸件温度为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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