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模块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59122.3 | 申请日: | 2011-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852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03 |
发明(设计)人: | 林明传;陈金良;叶志庭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万士达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1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彭久云 |
地址: | 52311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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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模块 | ||
1.一种照明模块,包括:
导光棒,包括:
第一端面;
第二端面,相对该第一端面而设;及
柱面,设置于该第一端面及该第二端面之间,该柱面包括出光面及反射面;
光源,邻设于该导光棒的该第一端面外侧;以及
反射套筒,套设于该导光棒的该第二端面外侧,该反射套筒具有反射腔,该反射腔自其外周向内渐缩而形成顶角,其中,该光源的一部分入射光经由该反射腔反射至该反射面后再反射至该出光面以出光或经由该反射腔直接反射至该出光面以出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该反射腔包括第一反射区及第二反射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该顶角偏离该导光棒的该第二端面的中心。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该顶角对应至该导光棒的该第二端面的中心。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块,还包括灯帽,用以套设于该反射套筒的尾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该第二端面为平面状的端面。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该部分入射光介于+2度至-2度的入射角度的入射光。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模块,其中该顶角介于100度至170度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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