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塔式起重机及其起升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02007.9 | 申请日: | 2011-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715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14 |
发明(设计)人: | 郑兴;郑捷;易德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23/62 | 分类号: | B66C23/62;B66C13/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吴贵明 |
地址: | 410013 ***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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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塔式起重机 及其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塔式起重机,尤其涉及一种塔式起重机及其起升机构及该起升机构的调平方法。
背景技术
塔式起重机是建筑工地上广泛应用的物料运输机械。目前广泛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大多数是单吊钩单驱动,一股由一套驱动机构,如减速电机和制动装置驱动一个卷筒,吊重较小,容绳量较低,当驱动机构出现故障时,不仅需要立即停工检修,而且还可能需要借助其它动力装置起吊配件才能维修。当提升较重重物时,需要配置较大规格的驱动机构,不利于提高产品的通用性。
现有的单驱动起升机构主要包括“L”型布置的起升机构和“∏”型布置的起升机构两种。其中,“L”型布置的起升机构中,卷筒轴线与驱动机构轴线成90°角,这样可避免驱动机构与卷筒的干涉,卷筒直径可做大,变成大而短的卷筒;但由于驱动机构中电机、减速机、制动器及主梁都在同一侧,如要卷筒对中,则对于起重机的平衡臂来说,单边受载比较严重,对平衡臂受载不利,由于塔高、臂长,一旦操作不当很容易失稳;对超大塔机来讲,电机、减速机、制动器及主梁的重量很重,所以,情况更为严重。同时,其受结构限制,容绳量较小,很难超过1400米,对于起升高度高、起重量重的情况不能满足需要。对于“∏”型布置的起升机构来说,受结构限制,其容绳量很难超过500米。
目前,在本领域中,塔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中,也出现了“一”字型布置的起升机构、“U”型布置的起升机构等。对于“一”字型布置的起升机构,由于其电机、减速机、制动器及卷筒在一条直线上,总长度较长,对大型塔机来说,受平衡臂宽度的限制,一股都不采用该结构来作主起升的结构。“U”型布置的起升机构,由于也是由两台电机及减速机来带动卷筒,因此也称为双驱起升机构,其结构如图1所示,包括第一驱动机构11、第二驱动机构21和卷筒2,其中,第一驱动机构11可以包括顺次连接的第一电机111’、第一制动器112’和第一减速机113’,第二驱动机构21’可以包括顺次连接的第二电机211’、第二制动器212’和第二减速机213’,第一减速机113’和第二减速机213’均与卷筒2’连接,第一驱动机构11’、第二驱动机构21’和卷筒2’形成一个“U”型。其最大的优点是当其中一台电机或减速机出现故障时,机构仍能正常工作,此时机构的吊重为额定吊重的50%;其缺点是:一样的受结构限制,容绳量很难超过1400米;当机构只有一台电机工作时,另一套便成了一种负载,因此,机构传动效率比较低。
“∏”型布置的起升机构和“U”型布置的起升机构,这些机构能够解决单驱动起升机构相对于平衡臂不平衡的缺陷,然而其吊重、容绳量仍然较低。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吊重较大、容绳量较高的塔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另一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相对于塔式起重机的平衡臂平衡的塔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又一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双驱动、双卷筒且能够可靠调平的塔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再一个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上述起升机构的调平方法。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起升机构,包括:第一起升单元,包括第一驱动机构和第一卷筒,第一驱动机构驱动第一卷筒的转动;第二起升单元,包括第二驱动机构和第二卷筒,第二驱动机构驱动第二卷筒的转动;起吊组件,具有吊钩横梁和设置在吊钩横梁下方的吊钩,其中,第一卷筒上的第一绳索从第一卷筒伸出,连接至吊钩横梁的一端;第二卷筒上的第二绳索从第二卷筒伸出,连接至吊钩横梁的另一端。
进一步地,第一起升单元还包括第一换向滑轮和第一滑轮组,顺次设置在第一卷筒和起吊组件之间,第一绳索顺次经过第一换向滑轮和第一滑轮组;第二起升单元还包括第二换向滑轮和第二滑轮组,顺次设置在第二卷筒和起吊组件之间,第二绳索顺次经过第二换向滑轮和第二滑轮组。
进一步地,第一起升单元配置为L型结构,其中第一驱动机构和第一卷筒轴线垂直地连接,第二起升单元配置为L型结构,其中第二驱动机构和第二卷筒轴线垂直地连接;第一驱动机构和第二驱动机构轴线平行地设置,第一卷筒和第二卷筒均位于第一驱动机构和第二驱动机构之间。
进一步地,第一卷筒位于第二卷筒的朝向起吊组件的后侧,第一驱动机构从第一卷筒的侧面向前延伸到第二卷筒的侧面,第二驱动机构从第二卷筒的侧面向后延伸到第一卷筒的侧面。
进一步地,第一驱动机构包括顺次连接的第一电机、第一制动器和第一减速机;第二驱动机构包括顺次连接的第二电机、第二制动器和第二减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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