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25327.6 | 申请日: | 2011-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3955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24 |
发明(设计)人: | 张轩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轩宇 |
主分类号: | A61F5/05 | 分类号: | A61F5/05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汇科专利商标事务所 13115 | 代理人: | 王琪 |
地址: | 050051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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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生儿 股骨 骨折 矫形 | ||
1.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包括采用护板弯制的托架(2),连接于托架(2)外侧两端之间的第一固定带(4);其特征在于托架(2)底端开设有弧形凹口(6),第二固定带(7)的两端分别连接于该弧形凹口(6)的两侧;托架(2)上间隔设有至少两条肩带(1),肩带(1)的两端连接在托架(2)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肩带(1)、第一固定带(4)、第二固定带(7)的中部设有调整固定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肩带(1)、第一固定带(4)、第二固定带(7)选用尼龙搭扣带、按扣固定带、钮扣带或皮带中的一种,还包括与之适配的固定环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架(2)表面开设有通气孔(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其特征在于托架(2)、第二固定带(7)、肩带(1)内表面固定有柔性衬垫(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弧形凹口(6)的边沿为外翻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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