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25327.6 | 申请日: | 2011-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3955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8-24 |
发明(设计)人: | 张轩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轩宇 |
主分类号: | A61F5/05 | 分类号: | A61F5/05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汇科专利商标事务所 13115 | 代理人: | 王琪 |
地址: | 050051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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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生儿 股骨 骨折 矫形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矫形器械,特别是指一种可对新生儿股骨干骨折进行矫形治疗的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
背景技术
造成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的原因很多,如产伤、意外事故等。由于新生儿生长发育快等特点,多采用外固定治疗,传统的治疗方法有Bryant悬吊牵引、髋人字石膏夹板固定、蛙式板架、 pavlik固定带等。Bryant悬吊牵引法,应用胶布粘在双侧腿上,由于小儿皮肤娇嫩,易引起皮疹、溃烂、甚至循环障碍致感觉丧失、肌肉瘫痪、小腿环周性坏死等并发症。髋人字石膏固定法,有时护理不当尿液浸泡石膏,或肿胀消退石膏松动,需更换石膏,有引起皮肤溃疡的可能,而且固定范围大,去除石膏后还需要一段时间功能锻炼。小夹板固定法,新生儿大腿长度仅10cm左右,单用小夹板固定,紧则易造成皮肤压迫坏死,松则固定不牢固。因此对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的固定方法尚没有统一标准。
专利号为95233435.6的实用新型专利中公开了一种治疗新生儿股骨干骨折蛙形板架,该板架采用托板和后托板组成,后托板呈M形,托板呈V形。对新生儿的股骨干骨折部位形成有效支撑。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着板架自重大,患儿佩戴舒适感差等技术缺陷。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患儿佩戴舒适的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
本实用新型的整体技术构思是:
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包括采用护板弯制的托架,连接于托架外侧两端之间的第一固定带;托架底端开设有弧形凹口,第二固定带的两端分别连接于该弧形凹口的两侧;托架上间隔设有至少两条肩带,肩带的两端连接在托架表面。其中护板的制作材质选用低温热塑板材。为实现托架的稳固定位,肩带在托架上的固定端应至少为三个,间隔固定于患儿躯干前后两侧的托架上部,形成较为稳定的三点(或多点)定位。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构造还有:
为实现肩带、第一固定带、第二固定带的可调,以实现更好的矫形固定效果,所述的肩带、第一固定带、第二固定带的中部设有调整固定机构。其中,较为优选且便于实现的方式应当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的结构形式,所述的肩带、第一固定带、第二固定带选用尼龙搭扣带、按扣固定带、钮扣带或皮带中的一种,还包括与之适配的固定环结构。
为便于患儿佩戴更为舒适,保证托架具有较好的透气性,所述的托架表面开设有通气孔。
因新生儿皮肤较为稚嫩,为进一步提高患儿佩戴的舒适性,优选的结构设计还有,托架、第二固定带、肩带内表面固定有柔性衬垫。柔性衬垫的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采用重磅海绵等具有较好透气性的材质。同时为满足患儿患侧髋关节与托架的接触更为舒适,避免形成压迫,可以显而易见的优选结构设计是,弧形凹口的边沿为外翻边结构。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的工作原理如下:
穿戴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时先用托架固定患儿躯干部分,再将患侧大腿屈曲并外展90°,手法复位,用第二固定带固定,拍X光片观察其复位情况,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在使用时需要注意的是:
(1)注意观察患肢的皮肤、血液循环及感觉运动情况,及时调整第二固定带的松紧。(2)固定3-4周后,拍摄X光片,检查骨折愈合情况并去除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随访时间6-36个月,平均18个月。
本实用新型的疗效评定标准
目标:使骨折缩短<1cm,无成角及旋转畸形;可接受范围:缩短<2cm,成角<15°,无旋转或轻度旋转;不满意:缩短>2cm,成角15-25°,旋转<15°。
本实用新型经临床试用后具有如下结果:
入选患儿23例,其中男12例,女11例;左侧骨折13例,右侧骨折10例;接受治疗时年龄最小为出生3h,最大为13d;22例为产伤致股骨干闭合性骨折,1例为家长压伤致股骨干骨折;15例为股骨中上1/3骨折,8例为中1/3骨折。所有患儿均为未作任何处理前来求医,就诊时均有不同程度的成角、重叠缩短畸形,患肢血运好,没有其他合并伤。
23例患儿去除新生儿股骨干骨折矫形器时有18例(78.3%)愈合情况达到目标,3例患儿在可接受范围,1例不满意。经随访观察,患儿未因骨折而延迟行走;已学会行走的患儿步态正常,无跛行或下肢畸形,双下肢等长;患儿髋膝关节功能正常,家长对治疗效果满意。
本实用新型所取得的技术进步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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