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家具支架、支柱及组件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39017.X | 申请日: | 2011-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6920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发明(设计)人: | 宗贵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史丹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96/14 | 分类号: | A47B96/14 |
代理公司: | 深圳新创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23 | 代理人: | 江耀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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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家具 支架 支柱 组件 | ||
1.一种家具支架,包括支架体和支架头,所述支架头和支架头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头设有至少一个卡爪。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爪的卡槽从槽底至槽口逐渐变宽。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具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的槽壁与槽底的夹角为91.5度。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家具支架,其特征在于:卡爪之间的间距是32mm;卡爪长度和宽度分别是15mm和7mm;所述卡槽的宽度是1.8mm。
5.一种家具支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家具支柱上设有至少一个卡口,卡口之间设有卡爪位。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家具支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口的长度和宽度分别是16mm和4mm;所述卡口的厚度是1.5至1.6mm。
7.一种家具组件,包括支架和支柱,所述支架包括支架体和支架头,所述支架头和支架头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头设有至少一个卡爪,所述家具支柱上设有与所述卡爪相配合的卡口,卡口之间设有卡爪位。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家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爪的卡槽从槽底至槽口逐渐变宽。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家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的槽壁与槽底的夹角为91.5度。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家具组件,其特征在于:卡爪之间的间距是32mm;卡爪长度和宽度分别是15mm和7mm;所述卡槽的宽度是1.8mm;所述卡口的长度和宽度分别是16mm和4mm;所述卡口的厚度是1.5至1.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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