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仪表导光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63177.8 | 申请日: | 2011-03-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031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05 |
发明(设计)人: | 彭德渊;郑立兴;伍跃洪;彭本桢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矢崎仪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 | 分类号: | G02F1/13357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50211 | 代理人: | 郭云 |
地址: | 400041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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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仪表 支架 | ||
1.一种汽车仪表导光支架,采用透明塑料制成,其特征在于:由水平部分(1)和竖直部分(2)构成且整体呈L形,所述水平部分(1)的上平面(1-1)和下平面(1-2)构成出光构造,所述竖直部分(2)的下平面(2-1)为进光面,该竖直部分(2)的左右两侧均开有安装孔(4),该竖直部分(2)的前平面(2-2)和后平面(2-3)构成导光构造,所述水平部分(1)与竖直部分(2)结合处的外侧设置有圆弧面(3-1)和倾斜面(3-2),所述圆弧面(3-1)和倾斜面(3-2)构成反射构造且圆弧面(3-1)的下端与倾斜面(3-2)的上端相连;所述水平部分(1)的上平面(1-1)为水平面,所述竖直部分(2)的前平面(2-2)与所述水平部分(1)的上平面(1-1)之间的夹角θ1为 80°~90°,所述竖直部分(2)的后平面(2-3)与所述水平部分(1)的上平面(1-1)之间的夹角θ2为 70°~90°,所述倾斜面(3-2)与所述水平部分(1)的上平面(1-1)之间的夹角θ3为 45°~65°,所述圆弧面(3-1)上、下两端的连接线与所述水平部分(1)的上平面(1-1)之间的夹角θ4为 30°~50°。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仪表导光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部分(2)的下平面(2-1)、前平面(2-2)、后平面(2-3)以及所述水平部分(1)与竖直部分(2)结合处的圆弧面(3-1)、倾斜面(3-2)处理成镜面,所述水平部分(1)的上平面(1-1)、下平面(1-2)处理成散射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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