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多项目电动葫芦试验台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85317.9 | 申请日: | 2011-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928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8 |
发明(设计)人: | 陶成;殷学文;巫波;陆忠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 |
主分类号: | G01M99/00 | 分类号: | G01M99/00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04 | 代理人: | 殷红梅 |
地址: | 214171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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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多项 电动葫芦 试验台 | ||
1. 一种多项目电动葫芦试验台,包括固定在立柱(2)上的两根平行的上横梁(3),两根所述上横梁(3)下悬挂固定有纵向的轨道,其特征是:所述轨道的一端设置有定滑轮(7),配重砝码(6)通过所述定滑轮(7)连接在电动葫芦上。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项目电动葫芦试验台,其特征是:所述轨道的两端设置有可拆卸的挡块。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项目电动葫芦试验台,其特征是:所述轨道有两根,分别为一根轻轨(5)及一根重轨(4)。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多项目电动葫芦试验台,其特征是:两根所述上横梁(3)之间悬挂固定有操作走廊(8),所述操作走廊(8)的一端通过楼梯(9)与地面相连。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多项目电动葫芦试验台,其特征是:所述操作走廊(8)位于两根所述轨道之间。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项目电动葫芦试验台,其特征是:两根所述上横梁(3)之间还至少设置有另外一根与所述轨道相连的通过立柱(2)固定在地面上的上横梁(3)。
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多项目电动葫芦试验台,其特征是:所述立柱(2)之间的地面上设置有配重浅坑(10),所述配重浅坑(10)内设置有配重深坑(11)。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多项目电动葫芦试验台,其特征是:所述深坑(11)区的立柱间距小于所述浅坑(10)区的立柱间距。
9.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项目电动葫芦试验台,其特征是:所述电动葫芦的起升方向上设有拉绳位移传感器。
10.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项目电动葫芦试验台,其特征是:所述电动葫芦的小车运行方向上设有两个光感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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