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连接重锤与钢丝绳的连接构件及一种重锤限位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98729.6 | 申请日: | 2011-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3101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1 |
发明(设计)人: | 白林武;吴国洋;黎林;杜江;杜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3/00 | 分类号: | B66C13/00;B66C13/50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 代理人: | 王睿 |
地址: | 617023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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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连接 重锤 钢丝绳 构件 一种 限位 机构 | ||
1.用于连接重锤与钢丝绳的连接构件,包括一个与钢丝绳(8)活动配合的基础部分,该基础部分上设有重锤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部分与钢丝绳(8)之间为滚动配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连接重锤与钢丝绳的连接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部分中装有一对左挡辊(5)和右挡辊(2),该左挡辊(5)和右挡辊(2)之间具有容纳钢丝绳(8)的空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连接重锤与钢丝绳的连接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挡辊(5)和右挡辊(2)的圆周面上设有容纳钢丝绳(8)的辊槽(10)。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连接重锤与钢丝绳的连接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部分包括相对且间隔设置的前连接板(3)和后连接板(1),所述左挡辊(5)的辊轴的两端和右挡辊(2)的辊轴的两端分别安装在前连接板(3)和后连接板(1)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连接重锤与钢丝绳的连接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连接板(3)和后连接板(1)上开有用于与各辊轴配合的卡槽,左挡辊(5)的辊轴的一端卡接在后连接板(1)的卡槽内,另一端卡接在前连接板(3)的卡槽内并连接螺母(4),右挡辊(2)的辊轴的一端卡接在后连接板(1)的卡槽内,另一端卡接在前连接板(3)的卡槽内并连接螺母(4)。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连接重锤与钢丝绳的连接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连接板(3)上安装有重锤连接板(7)。
7.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用于连接重锤与钢丝绳的连接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连接板(1)是由左板块(1a)和右板块(1b)经旋转连接装置连接所形成的可开合结构,所述左挡辊(5)的辊轴和右挡辊(2)的辊轴分别连接在左板块(1a)和右板块(1b)上。
8.起重机的重锤限位机构,包括吊在限位开关下方的重锤,该重锤通过连接构件与起重机的钢丝绳(8)相连,该连接构件包括一个与钢丝绳(8)活动配合的基础部分,所述重锤安装在该基础部分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部分与钢丝绳(8)之间为滚动配合。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起重机的重锤限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部分中装有一对左挡辊(5)和右挡辊(2),该左挡辊(5)和右挡辊(2)之间具有容纳钢丝绳(8)的空间。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起重机的重锤限位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部分包括相对且间隔设置的前连接板(3)和后连接板(1),所述左挡辊(5)的辊轴的两端和右挡辊(2)的辊轴的两端分别安装在前连接板(3)和后连接板(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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