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轻量化轿车用前副车架有效
申请号: | 201120526942.5 | 申请日: | 2011-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139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05 |
发明(设计)人: | 蔡恩;凌天钧;冯奇;王斌;万党水;谢泽金;郑松林;冯金芝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1/02 | 分类号: | B62D21/02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刘计成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东新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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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量化 轿车 用前副 车架 | ||
1.一种轻量化轿车用前副车架,其特征在于:它包括U型主管总成(1),所述U型主管总成(1)的开口处焊接有鞍形托架总成(4),所述U型主管总成(1)上焊接有多个支撑塔总成,所述U型主管总成(1)上焊接有支撑架,所述轻量化轿车用前副车架的材质为镁合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量化轿车用前副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鞍形托架总成(4)包括鞍形托架横梁(401),所述鞍形托架横梁(401)的下部焊接有鞍形托架底加强板(402),所述鞍形托架横梁(401)上焊接有横向稳定杆下支架(403),所述横向稳定杆下支架(403)上焊接有横向稳定杆上支架(404),所述横向稳定杆上支架(404)和所述鞍形托架横梁(401)之间焊接有转向机支架(40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轻量化轿车用前副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主管总成(1)包括U型主管中间段(101)和分别沿所述U型主管中间段(101)的两个端部向大致垂直方向延伸的U型主管左段(102)和U型主管右段(103),所述U型主管左段(102)和所述U型主管右段(103)相对称。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轻量化轿车用前副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主管左段(102)和所述U型主管右段(103)上对称地设有摆臂前端固定孔(104)、摆臂后端支架螺纹孔(105)和U型主管线束支架(107),所述U型主管左段(102)和所述U型主管右段(103)的前端对称地设有U型主管弹性衬套(106)。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轻量化轿车用前副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包括两端分别焊接在所述U型主管左段(102)和所述U型主管右段(103)上的前横梁(5)和后横梁(6),所述后横梁(6)设置在所述鞍形托架总成(4)与所述前横梁(5)之间,所述前横梁(5)和所述后横梁(6)之间焊接有两根中间加强纵梁(14),所述前横梁(5)和所述U型主管中间段(101)之间依次焊接有压缩机支架(8)、前纵梁(7)和发动机水泵支架(10),所述前横梁(5)上焊接有转向泵支架(9),所述U型主管中间段(101)焊接有动力控制单元水泵支架(11)。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轻量化轿车用前副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支撑塔总成包括两个前支撑塔总成(2)和两个中间支撑塔总成(3),所述前支撑塔总成(2)对称地焊接在所述U型主管中间段(101)的两个端部,所述中间支撑塔总成(3)对称地焊接在所述U型主管左段(102)和所述U型主管右段(103)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轻量化轿车用前副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撑塔总成(2)包括前支撑塔主体(201)和设置在所述前支撑塔主体(201)顶端的前支撑塔弹性衬套(202)。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轻量化轿车用前副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支撑塔总成(3) 包括中间支撑塔主体(301),所述中间支撑塔主体(301)内部焊接有中间支撑塔加强板(302),所述中间支撑塔主体(301)的顶部设有中间支撑塔弹性衬套(303),焊接在所述U型主管右段(103)的中间支撑塔总成(3)上焊接有中间支撑塔线束支架(304)。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轻量化轿车用前副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撑塔总成(2)与所述U型主管总成(1)之间焊接有前支撑塔加强筋(12),所述中间支撑塔总成(3)与所述U型主管总成(1)之间焊接有中间支撑塔加强筋(13),所述鞍形托架总成(4)与所述U型主管总成(1)之间焊接有鞍形托角架加强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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