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动起重搬运车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24573.2 | 申请日: | 2011-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381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0 |
发明(设计)人: | H·P·M·范苏梅仑 | 申请(专利权)人: | 拉瓦斯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B3/06 | 分类号: | B62B3/06;G01G19/0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叶勇 |
地址: | 荷兰扎尔***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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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动 起重 搬运车 | ||
1.一种包括具有用于在其上面接收货物的至少一个负载平台的滚动框架的手动起重搬运车,其中,负载平台与使得用户能够相对于地面改变负载平台的高度的起重设备耦合,其中能够并且适于确定从负载平台的加载得到的框架的一部分的机械变形并且至少在负载平台的基准高度上产生电子称重信号作为负载平台的实际加载的重量指示的电子称重设备被设置,其中称重设备与具有出于向用户显示重量指示的目的的显示面板的电子处理设备耦合,并且其中,指示基准高度的高度指示设备被设置,其特征在于,高度指示设备包含通过电子设备确定负载平台的高度调整并且向处理设备产生其电子高度信号的电子传感器,并且,处理设备能够并且适于从中确定负载平台的实际高度,并且出于至少在达到基准高度时至少向用户产生其指示的目的与信令设备耦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动起重搬运车,其特征在于,起重装置包括为了调整平台的高度偏心耦合至少一个驱动杆的倾斜轴,并且,电子传感器包含与倾斜轴耦合的电子角度传感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动起重搬运车,其特征在于,底盘通过对于从轮臂的外端的自由旋转被悬挂的至少一个支撑轮在地面上支撑,该轮臂可关于枢轴旋转,驱动杆关于枢轴偏心接合于至少一个支撑轮的轮臂上,并且,基准高度与关于地面基本上约45度取向的轮臂的位置对应。
4.如前面的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手动起重搬运车,其特征在于,电子传感器包含陀螺加速度传感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动起重搬运车,其特征在于,处理设备通过加入重量确定中的负载平台的调整的动态行为的处理协议至少在操作中被加载,并且基于它实施令人满意的称重校正或者给出错误消息。
6.如前面的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手动起重搬运车,其特征在于,电子传感器能够并且适于检测相对于基准高度的位移,并且向着处理设备产生它作为电子信号。
7.如前面的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手动起重搬运车,其特征在于,显示面板包含信令设备。
8.如前面的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手动起重搬运车,其特征在于,负载平台包含一组托板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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