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汽车的充电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34095.3 | 申请日: | 2011-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861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发明(设计)人: | 中村诚;中村秀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阿尔发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H02G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何立波;张天舒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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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汽车 充电 装置 | ||
1.一种电动汽车的充电装置,其具有:
充电缆线(4),其包含基端、连接器(2)和余长吸收部(3),该基端与装置主体(1)连结,该连接器(2)设置在前端,该余长吸收部(3)设置在前述基端和前述前端之间;
测定部(5),其检测前述充电缆线(4)从初始长度的伸长;以及
通电控制部(6),其构成为,以前述测定部(5)检测到前述充电缆线(4)的伸长超过阈值作为条件,开始进行向前述充电缆线(4)的通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装置,
前述测定部(5)具有:测量缆线(7),其与前述充电缆线(4)的前述前端侧连接;以及检测开关(9),其构成为,在前述充电缆线(4)的伸长超过前述阈值时,进行开关接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装置,
前述测定部(5)还具有缆线支承部(21),其设置在前述基端侧,
前述检测开关(9)设置在前述缆线支承部(21)的前端,
前述检测开关(9)构成为,在因前述充电缆线(4)的伸长超过前述阈值而导致前述测量缆线(7)和前述缆线支承部(21)的连接解除时,进行开关接通。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装置,还具有:
第2测量缆线(10),其与前述充电缆线(4)的前述前端侧连接;以及
第2检测开关(12),其检测第2测量缆线(10)的伸长,
前述通电控制部(6)构成为,以前述第2检测开关(12)检测到前述充电缆线(4)的伸长超过比前述阈值大的第2值作为条件,停止向前述充电缆线(4)的通电。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充电装置,
还具有第2缆线支承部(22),其设置在前述充电缆线(4)的前述基端侧,
前述第2检测开关(12)设置在前述第2缆线支承部(22)的前端,
前述第2检测开关(12),在因前述充电缆线(4)的伸长超过前述第2值而导致前述第2测量缆线(10)和前述第2缆线支承部(22)的连接解除时,进行动作。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装置,
在前述测量缆线(7)上设置被检测部(8),
前述检测开关(9)构成为,对因前述充电缆线(4)的伸长超过前述阈值而导致前述被检测部(8)经过前述检测开关(9)的移动进行检测。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装置,
在前述测量缆线(7)上设置第2被检测部(11),
前述检测开关(9)构成为,对因前述充电缆线(4)的伸长超过比前述阈值大的第2值而导致前述第2被检测部(11)经过前述检测开关(9)的移动进行检测,
前述通电控制部(6)构成为,以检测到前述被检测部(8)经过前述检测开关(9)的移动作为条件,开始进行向前述充电缆线(4)的通电,并且以检测到前述第2被检测部(11)经过前述检测开关(9)的移动作为条件,停止向前述充电缆线(4)的通电。
8.根据权利要求1~3、6、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充电装置,还具有:
锁止装置(13),其将前述连接器(2)约束在前述装置主体(1)上,限制前述连接器(2)从前述装置主体(1)的拆卸;以及
认证装置(14),其根据认证成立而解除前述锁止装置的锁止。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充电装置,还具有:
锁止装置(13),其将前述连接器(2)约束在前述装置主体(1)上,限制前述连接器(2)从前述装置主体(1)的拆卸;以及
认证装置(14),其根据认证成立而解除前述锁止装置的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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