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生产水解纤维素和/或水解半纤维素的酶的改进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180034419.3 | 申请日: | 2011-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714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13 |
发明(设计)人: | F.本沙巴纳;F.莫诺 | 申请(专利权)人: | IFP新能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N9/24 | 分类号: | C12N9/24;C12N9/42;C12P1/02;C12P7/10;C12P19/00;C12R1/885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刘健;梁谋 |
地址: | 法国吕埃***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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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生产 水解 纤维素 改进 方法 | ||
1.由水解纤维素和/或水解半纤维素的微生物生产水解纤维素和/或水解半纤维素的酶的方法,包括至少一个在碳源存在的情况下的生长阶段以及至少一个在诱导基质存在的情况下的生产阶段,其中所述诱导基质是葡萄糖或纤维素水解产物、乳糖和木糖或半纤维素水解产物的溶液的混合物,所述混合物的每个成分的量通过下列限定所定义:
· 40%-65%重量的葡萄糖或纤维素水解产物;
· 21%-25%重量的乳糖;和
· 10%-39%重量的木糖或半纤维素水解产物的溶液;
这三种成分的总和等于100%。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微生物属于里氏木霉,并且所述微生物缺失葡萄糖的代谢阻遏。
3.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诱导基质在溶液中供给,所述诱导基质在生产阶段过程中使用的供给溶液中的浓度为350-600 g/L。
4.权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浓度在450-550 g/L的范围内。
5.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组成所述诱导基质的所述混合物包括50%-65%重量的葡萄糖或纤维素水解产物,22%-24%重量的乳糖和15%-25%重量的木糖或半纤维素水解产物的溶液,所述成分的总和等于100%。
6.权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诱导基质是由60%重量的葡萄糖或纤维素水解产物,23%重量的乳糖和17%重量的木糖或半纤维素水解产物组成的混合物。
7.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生长阶段过程中使用的碳质基质选自葡萄糖、木糖、乳糖、纤维素生物量的酶水解产物的单糖的乙醇发酵之后获得的残留物和/或可能源自纤维素生物量的预处理的水溶性戊糖的未精制的提取物。
8.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pH调整至3.5-6,温度在20℃-35℃。
9.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引入供给溶液的流速为30-45mg/克细胞/小时。
10.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方法,其中生长阶段过程中在介质中糖的残留浓度为小于1 g/L,优选小于0.5 g/L,高度优选小于0.1 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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