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力线通信系统及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46515.X | 申请日: | 2011-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250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29 |
发明(设计)人: | 野中智宣;小林纪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B3/54 | 分类号: | H04B3/54;B60L11/18;H02J13/00;H04Q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邸万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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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力线 通信 系统 车辆 | ||
1.电力线通信系统,在该系统内,车辆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和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经由输电单元进行通信,该车辆侧电力线通信单元搭载于车辆侧,该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设置于住宅内,该输电单元传输通信信号和对所述车辆供给的电力,
所述输电单元包括用于将对所述车辆供给的电力通电或断开的机械式继电器,
所述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将用于开始通信的通信请求信号发送到所述输电单元,
所述车辆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在接收到所述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发送的所述通信请求信号时,使所述机械式继电器通电后开始通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力线通信系统,
所述车辆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开始通信之前将通信开始信号发送到所述输电单元,
所述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在发送了所述通信请求信号后,到经过规定的时间后为止都不能接收所述车辆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发送的所述通信开始信号的情况下,相比上次发送所述通信请求信号时增大发送功率并重发所述通信请求信号。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力线通信系统,
所述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在重发了所述通信请求信号的情况下,在与所述车辆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开始了通信时,以小于重发所述通信请求信号时的发送功率的功率进行通信。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力线通信系统,
所述车辆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在结束了与所述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的通信后,断开所述机械式继电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力线通信系统,
所述输电单元还包括检测漏电的漏电检测单元,
在使所述机械式继电器通电并开始通信后,所述漏电检测单元检测出漏电时,所述车辆侧电力线通信单元断开所述机械式继电器,
所述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相比断开所述机械式继电器之前增大发送功率。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力线通信系统,
所述车辆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在断开所述机械式继电器之后,相比断开所述机械式继电器之前增大发送功率来进行通信。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力线通信系统,
所述车辆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在断开所述机械式继电器之后,从所述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接收所述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的发送功率的值,以与该值相同的发送功率进行通信。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力线通信系统,
所述车辆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在所述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发送的所述通信请求信号中包含规定的信号模式时,使所述机械式继电器通电后开始通信。
9.车辆,其经由包括机械式继电器的输电单元而与设置于住宅内的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进行通信,该机械式继电器用于将对车辆供给的电力通电或断开,该车辆包括:
车辆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在接收到所述住宅侧电力线通信单元发送的通信请求信号时,使所述机械式继电器通电后开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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