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疫苗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47928.X | 申请日: | 2011-08-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012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0 |
发明(设计)人: | D.布莱克;A.史密斯;M.雪莉 | 申请(专利权)人: | 皮尔布莱特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07K14/455 | 分类号: | C07K14/45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文辉 |
地址: | 英国皮*** | 国省代码: | 英国;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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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疫苗 | ||
1.包含如以SEQ ID No.1显示的氨基酸序列的多肽或其同源物或片段。
2.一种核酸,其能够编码依照权利要求1的多肽。
3.依照权利要求2的核酸序列,其包含以SEQ ID No.2,6,7或8显示的核苷酸序列的编码部分。
4.一种载体,其包含依照权利要求2或3的核酸。
5.依照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多肽、核酸或载体,其用于治疗和/或预防与顶复门寄生物有关的疾病。
6.一种用于治疗和/或预防与顶复门寄生物有关的疾病的疫苗,其包含:
(i)如以SEQ ID No.1显示的氨基酸序列或其同源物或片段;和/或
(ii)能够编码如以SEQ ID No.1显示的氨基酸序列或其同源物或片段的核酸序列。
7.依照权利要求6的疫苗,其中所述顶复门寄生物可以选自但不限于下组物种:巴贝虫属(Babesia)、贝诺孢子虫属(Besnoitia)、隐孢子虫属(Cryptosporidium)、环孢子虫属(Cyclospora)、艾美球虫属(Eimeria)、等孢子球虫属(Isospora)、新孢子虫属(Neospora)、疟原虫属(Plasmodium)、泰勒虫属(Theileria)和弓形体属(Toxoplasma)。
8.依照权利要求6的疫苗,其中所述疾病可以选自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巴贝西虫病(babesiosis)、球虫病(coccidiosis)、隐孢子虫病(cryptosporidiosis)、环孢子虫病(cyclosporiasis)、等孢球虫病(isosporiasis)、疟疾(malaria)和弓形体病(toxoplasmosis)。
9.依照权利要求5至8中任一项的疫苗,其包含与来自顶复门寄生物的不同物种或品系的SEQ ID No.1同源物对应的多种氨基酸/核酸序列。
10.依照权利要求6至9中任一项的疫苗,其用于治疗和/或预防与艾美球虫属物种的寄生物有关的疾病,所述疫苗还包含:
(i)如以SEQ ID No.3显示的氨基酸序列或其同源物或片段;和/或
(ii)能够编码如以SEQ ID No.3显示的氨基酸序列或其同源物或片段的核酸序列。
11.依照权利要求10的疫苗,其中所述疾病是球虫病。
12.依照权利要求10或11的疫苗,其包含与来自不同艾美球虫属品系的SEQ ID No.3同源物对应的多种氨基酸/核酸序列。
13.一种用于在受试者中治疗和/或预防疾病的方法,其通过对所述受试者施用有效量的依照权利要求1的多肽、依照权利要求2或3的核酸、依照权利要求4的载体或依照权利要求6至12中任一项的疫苗来进行。
14.依照权利要求13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是家禽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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