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制动辅助设备以及包括该制动辅助设备的机动车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60447.2 | 申请日: | 2011-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496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P.里沙尔;F.加夫;B.卡尼亚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T13/74 | 分类号: | B60T13/7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陶梅;杨国治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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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制动 辅助 设备 以及 包括 机动车 | ||
1.一种机动车用的制动辅助设备,包括伺服电动机(1):
所述伺服电动机(1)包括柱状活塞(12)、活动系统(8)和用于调整所述活动系统(8)相对于所述柱状活塞(12)的位置的装置;
所述伺服电动机(1)由控制杆(15)来致动,所述控制杆(15)包括用于顶在所述柱状活塞(12)上的第一端部(14)和用于接收由制动踏板施加的力的第二端部(22),其中所述制动踏板用于被所述车辆的驾驶员移动;
所述伺服电动机(1)包括布置在所述柱状活塞(12)和所述活动系统(8)之间的接触空间中的触头和压缩在所述柱状活塞(12)和所述活动系统(8)之间的弹簧(31);
所述伺服电动机(1)包括用于根据驾驶模式使所述柱状活塞(12)在所述接触空间中移动的装置,
所述制动辅助设备的特征在于,
所述弹簧(31)的刚度足够高,使得在激烈驾驶模式下只有在启动力比平静驾驶模式下的启动力明显更大的情况下才会引起制动开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的刚度包括在11和22N/mm之间。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根据从激烈制动模式转变到平静制动模式,所述显著差别至少为多50%。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的弹簧承受由螺丝螺母组合施加的预应力,其中所述螺丝螺母组合将构成电动机(3)转子(4)的螺母的旋转运动转变为螺丝(7)的平移运动,所述螺丝(7)移动所述活动系统(8)并且所述弹簧(31)抵抗所述柱状活塞(12)与所述活动系统(8)的接近。
5.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该设备包括布置在所述弹簧(31)纵向端部上的力传感器。
6.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在平静模式下,制动开始实现时的启动力比激烈模式下更小,但助力更大。
7.如权利要求1或3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31)的刚度大于或等于30N/mm。
8.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根据驾驶模式使所述触头在所述接触空间中移动的装置包括弹簧预应力变化装置和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包括微处理器,所述微处理器能够执行用于根据通过数据存储器进行的驾驶模式选择来确定要施加在所述弹簧上的预应力的程序。
9.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包括用于检测所述柱状活塞(12)相对于所述活动系统(8)的位移的装置。
10.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头是浮动的。
11.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包括用于延迟所述活动系统回到平衡位置或放开所述制动踏板的程序。
12.一种机动车,包括由制动踏板致动的主气缸、布置在所述主气缸和控制杆之间的制动辅助伺服电动机、所述伺服电动机的控制单元、以及以液压的方式与所述主气缸连接的制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动车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辅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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