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汽车尾气PM2.5颗粒超声负氧离子净化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27312.2 | 申请日: | 2012-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880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吴福儿 | 申请(专利权)人: | 绍兴文理学院 |
主分类号: | F01N3/02 | 分类号: | F01N3/02 |
代理公司: | 杭州裕阳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1 | 代理人: | 冉国政 |
地址: | 312000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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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尾气 pm2 颗粒 超声 离子 净化 装置 | ||
1. 一种汽车尾气PM2.5颗粒超声负氧离子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设置于汽车排气管(5)上的超声负氧离子产生器,所述超声负氧离子产生器的负氧离子出口与所述汽车排气管(5)连通,以使超声负氧离子产生器产生的负氧离子从超声负氧离子产生器的负氧离子出口进入汽车排气管(5)中与带正电的PM2.5颗粒中和,从而使PM2.5颗粒凝聚沉淀。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尾气PM2.5颗粒超声负氧离子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负氧离子产生器包括依次相连的超声波信号发生器(1)、换能器(2)和负氧离子产生器(3),所述负氧离子产生器(3)设有补水管(4),当所述超声波信号发生器(1)产生超声电信号时,在换能器(2)中产生超声波振动,使负氧离子产生器(3)中的水产生超声雾化,从而产生大量负氧离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车尾气PM2.5颗粒超声负氧离子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负氧离子产生器为两个,或三个,或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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