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车门拉手底座的制作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40796.4 | 申请日: | 2012-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019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武胜军;杨宇威;刘安策;魏超;苏立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45/00 | 分类号: | B29C45/00;B29C45/76;B29B13/06;C08L23/12;C08K7/14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安利霞 |
地址: | 100021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门 拉手 底座 制作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汽车制造领域,涉及一种车门拉手底座的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绝大部分车门拉手均使用塑料材料。由于其后续需要进行电镀或喷涂等工艺,因而一般选用后处理效果比较好的塑料材料,常用的有:PC+ABS、PC+PBT、ABS、PC+PA等。与之相配套的门拉手底座由于其为非外观件,一般采用尼龙(PA)等工程塑料,市面上此类拉手底座主要为:PA6-GF30、PA66-GF30或者PBT-GF30。
门拉手底座使用上述所提到的尼龙(PA)或PBT等工程塑料,其相比于通用塑料的优点在于具有较好的机械性能(拉伸强度、弯曲强度、弯曲模量等)。但是也存在重量大,成本相对较高等劣势,因而有进一步改进的需求。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采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材料制作车门拉手底座的方法,减轻拉手的重量、降低成本。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车门拉手底座的制作方法,采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材料制作所述车门拉手底座,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制作注塑汽车拉手底座用原材料,具体为:
将改性聚丙烯与玻璃纤维混合形成长玻纤增强聚丙烯材料后共挤出,使聚丙烯高分子树脂均匀包覆于玻璃纤维外表面,将所述长玻纤增强聚丙烯材料挤出后进行冷却、切断得到粒料,所述粒料即原材料,其中玻璃纤维的含量为30%~40%;
步骤2:将所述原材料烘干;
步骤3:将所述原材料放入注塑机料筒中熔融;
步骤4:将熔融后的原材料分两段注射到模具中进行注塑,经过冷却脱模后即可取得所述拉手底座。
进一步的,所述改性聚丙烯是由聚丙烯材料与抗氧剂、紫外线吸收剂经过搅拌混合后熔融形成,其中所述改性聚丙烯的重量比为100份、抗氧剂的重量比为0.3~1.2份、紫外线吸收剂的重量比为0.5~0.8份。
进一步的,所述聚丙烯材料为注射模塑级聚丙烯,所述抗氧剂为抗氧剂1010,所述紫外吸收剂为UV531。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2中,烘干温度为80℃~90℃,烘干时间为2h。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3中,注塑机料筒加热的温度分为4段,分别为:后段210℃~220℃、中段220℃~230℃、前段230℃~240℃喷嘴240℃~250℃。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4将熔融后的原材料分两段注射到模具中注塑,总注塑时间为10s,
第一段压力100~120MPa,射出速度55±5mm/s;
第二段压力60~70MPa,射出速度20±5mm/s;
模具保持压力55MPa,保压时间约20s±5s,冷却时间约为20s±5s。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4中模具温度为60℃~70℃。
进一步的,所述粒料长度为12mm。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材料(PP-LGF)材料取代工程塑料应用于门拉手底座,可以在满足产品尺寸、结构和功能的同时,减重约15~30%,降低材料成本30%~40%,同时大幅度节约生产中的能耗。
附图说明
图1表示本发明车门拉手底座的制作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结构和原理进行详细说明,所举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以此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车门拉手底座的制作方法,采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材料制作所述车门拉手底座,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制作注塑汽车拉手底座用原材料,具体为:
将改性聚丙烯与玻璃纤维混合后共挤出,使聚丙烯高分子树脂均匀包覆于玻璃纤维外表面,将改性聚丙烯与玻璃纤维混合后共挤出形成的长玻纤增强聚丙烯材料进行冷却、切断得到粒料,所述粒料即原材料,所述粒料长度为12mm,其中玻璃纤维的含量为30%~40%;
所述改性聚丙烯是由聚丙烯材料与抗氧剂、紫外线吸收剂经过搅拌混合后熔融形成,其中所述改性聚丙烯的重量比为100份、抗氧剂的重量比为0.3~1.2份、紫外线吸收剂的重量比为0.5~0.8份;
所述聚丙烯材料为注射模塑级聚丙烯,所述抗氧剂为抗氧剂1010,所述紫外吸收剂为UV531;
步骤2:将所述原材料烘干,烘干温度为80℃~90℃,烘干时间为2h;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40796.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