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致抗蚀剂制造用组合物的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59273.4 | 申请日: | 2012-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8134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9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阳二;赤井泰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大赛璐 |
主分类号: | G03F7/004 | 分类号: | G03F7/004;C08F2/4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永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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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致抗蚀剂 制造 组合 方法 | ||
1.一种光致抗蚀剂制造用组合物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包含选自下述式(A1)、(A2)、(A3)、(A4)及(A5)所示的化合物中的至少一种化合物的溶剂A和肟酯类光聚合引发剂混合来制成溶剂组合物(C),然后将溶剂组合物(C)及与所述溶剂A相溶的溶剂B混合得到光致抗蚀剂制造用组合物(D),
上述式中,R1~R4、R1’、R2’相同或不同,分别为C1-2的烷基,R1和R3、或R2和R4任选相互键合而分别形成环;R5和R6相互键合而形成4~8元环,环可以分支而具有侧链;R5’和R6’相互键合而形成3~7元环,环可以分支而具有侧链;R7和R8相互键合而形成3~7元环,环可以分支而具有侧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致抗蚀剂制造用组合物的制造方法,其中,上述溶剂A和溶剂B的重量比为溶剂A∶溶剂B=10∶90~99∶1。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致抗蚀剂制造用组合物的制造方法,其中,在上述溶剂组合物(C)中,上述溶剂A相对于上述肟酯类光聚合引发剂的重量比为肟酯类光聚合引发剂∶溶剂A=1∶0.1~1∶100。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光致抗蚀剂制造用组合物的制造方法,其中,在上述溶剂组合物(C)中,上述肟酯类光聚合引发剂溶解4重量%以上。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致抗蚀剂制造用组合物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肟酯类光聚合引发剂为下述式(P1)所示的化合物(P1),
上述式(P1)中,R11表示C2酰基或苯甲酰基;R12表示C1-6烷基或任选具有取代基的苯基;R13表示下述式(P2)或下述式(P4)所示的基团,
上述式(P2)中,R14表示任选具有取代基的苯基、任选具有取代基的萘基、任选具有取代基的蒽基、任选具有取代基的噻吩基或任选具有取代基的二苯硫醚基团;R15表示单键或下述式(P3)所示的二价的基团,进一步地,在R15为单键时,R14可以为C6H5SC6H4-,
上述式(P3)中,R16表示C1-2烷基或苯基,
2ON-R15- (P4)
上述式(P4)中,R15表示单键或上述式(P3)所示的基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致抗蚀剂制造用组合物的制造方法,其中,上述肟酯类光聚合引发剂为下述式(1)所示的化合物(1)、下述式(2)所示的化合物(2)或下述式(3)所示的化合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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